2012年泰安市中考考试政策_中考政策-查字典中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您现在的位置中考网 > 山东省 > 泰安市 > 中考报考 > 中考政策 > 正文

2012年泰安市中考考试政策

发布时间:2013-04-03 11:01:31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初中学业考试实行学籍、考籍一体化管理,学生的学籍号即学生学业考试的准考证号。学业考试按不同年级分别组建报名库,分别编排考场。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各县市区根据考点安排,每30人一个考场,考生考所有科目都在唯一考点,有唯一的考场号和座号。

此外,学业考试补考安排在毕业年级进行,在市教育局公布学业考试成绩后30日内,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不合格等第学生补考。补考成绩只分合格和不合格,记录等第D、E,作为学生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依据。高中段学校招生只使用学业考试正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

对应参加本年级开考科目学业考试,但因重大疾病、身体伤害事故等原因需缓考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医院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初中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审核,于学业考试开考前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缓考。

初中学业考试实行学籍、考籍一体化管理,学生的学籍号即学生学业考试的准考证号。学业考试按不同年级分别组建报名库,分别编排考场。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各县市区根据考点安排,每30人一个考场,考生考所有科目都在唯一考点,有唯一的考场号和座号。

此外,学业考试补考安排在毕业年级进行,在市教育局公布学业考试成绩后30日内,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不合格等第学生补考。补考成绩只分合格和不合格,记录等第D、E,作为学生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依据。高中段学校招生只使用学业考试正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

对应参加本年级开考科目学业考试,但因重大疾病、身体伤害事故等原因需缓考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医院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初中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审核,于学业考试开考前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缓考。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推荐
最新讯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全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