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积极推进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测试推进工作改革,充分发挥测试的杠杆导向作用,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促进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锻炼,提高体育与健康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质量,确保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质量,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报名
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与健康测试。测试的报名时间由各区县确定,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使用同一准考证。
三、测试项目及测试流程
(一)测试项目
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测试项目,确定每个考生必测1项,抽测1项,选测1项,共计3项。
1.必测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抽测项目:从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跳绳3个项目中抽取1个项目。
区县确定抽测项目。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共同参与,于3月15日前抽签确定抽测项目。市教育局将成立督查组,全程监督抽测过程。
3.选测项目: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和排球垫球。
学生根据自己特长从上述项目抽测后的剩余项目中自选1个测试项目。
(二)测试流程
按必测、抽测、选测3个项目分为3个裁判组,以学校为单位,按照项目分组参加测试。
跳绳项目采取自动计数器和人工计数相结合组织测试,所有测试项目必须全程录像。
四、测试时间、地点及成绩确定
(一)测试时间、地点
全市定为5月15日至5月31日,各区县可根据各自实际,在此期限内确定具体测试时间、地点。每一考生须在半天内测完3个项目。
(二)成绩确定
1.体育与健康测试总成绩满分为70分,以分数和等第两种形式呈现,以等第形式公布。
(1)分数的确定:每个测试项目满分为100分。1000米和800米跑按考生原始成绩的40%记入;抽测项目、选测项目分别按考生原始成绩的各15%记入。
(2)等第确定:分数满分90%的为A等,满分80%89%的为B等,满分70%79%的为C等,满分60%69%的为D等,分数<满分60%的为E等。E等为不合格等第。
2.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与健康课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持初中阶段体检表,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残疾人持《残疾证》),经区县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面核批准后可免测,免测学生情况须在校内张榜公示。其测试总成绩定为42分、D等,并在体育与健康成绩记录表中注明免测。证明材料由区县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
3.因生理原因或突发事故需要缓测的考生,由本人向区县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区县教育局于6月5日前集中进行一次补测,补测办法同正常测试。
4.测试工作结束后,各区县要对考生成绩进行认真核对汇总,于6月10日前将全部考生测试成绩电子稿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装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一经上报,无论任何原因不得更改。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市教育局成立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领导全市测试工作。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严密的工作体系,明确责任,切实保证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测试工作以区县为单位进行,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县应于测试前将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测试时间、测试地点、测试办法、领导小组名单等内容)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测试工作结束后,要对测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6月30日前上报总结报告。
(二)严格程序,严肃纪律
各区县要制定和完善有关诚信、监督监控、责任追究、考场纪律、测务人员守则、考生守则等制度。要做好岗前培训,测试场地要实行封闭管理,严格验证制度,测务人员持工作证上岗,考生持准考证参加测试。各测试点记录员要当场宣布考生成绩,三项测试全部考完后,由考生签字生效。记录学生成绩一律用中性笔填写。因记录有误,考生成绩需要改正时,必须由测试点负责人和记录员同时签字生效,否则成绩判为零分。各测试点要设体育与健康测试检录处和总记录处,检录处负责考生组织及考生测试号码的核实工作,总记录处负责学生成绩的查对工作,并计算出每个考生的总成绩。
全体测务人员及考生要严格遵守测试纪律,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犯测试纪律的测务人员,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违犯测试纪律的考生,当场取消测试资格,测试成绩判为零分。各区县要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监督电话,在每一测试点将市、区县监督电话号码一并张贴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测试过程中市教育局将派检查组,对各区县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进行检查,并设咨询监督电话(2773537、3180471)。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
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各区县应本着统一、集中、规范、方便考生的原则合理确定考点;各考生毕业学校应完善体检制度,特别重视对学生进行心肺功能检查,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疾病,消除不安全隐患。各考生毕业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学生体育与健康测试的组织工作,确保学生交通、测试和饮食安全。各测试点要配备医护人员,测务人员要维持好测试场内秩序,确保学生在测试中的安全。对在测试中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充分准备
体育与健康测试涉及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各区县、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认真做好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大家充分了解测试的重要意义、内容和方法,端正态度,认真对待,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各学校要认真贯彻《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班班达标活动的实施意见》(淄教体卫字〔2013〕3号),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组织学生认真参加日常的体育锻炼,指导学生掌握测试方法和规则要求,充分做好测前准备。
一、指导思想
积极推进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测试推进工作改革,充分发挥测试的杠杆导向作用,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促进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锻炼,提高体育与健康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质量,确保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质量,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报名
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与健康测试。测试的报名时间由各区县确定,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使用同一准考证。
三、测试项目及测试流程
(一)测试项目
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测试项目,确定每个考生必测1项,抽测1项,选测1项,共计3项。
1.必测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抽测项目:从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跳绳3个项目中抽取1个项目。
区县确定抽测项目。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共同参与,于3月15日前抽签确定抽测项目。市教育局将成立督查组,全程监督抽测过程。
3.选测项目: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和排球垫球。
学生根据自己特长从上述项目抽测后的剩余项目中自选1个测试项目。
(二)测试流程
按必测、抽测、选测3个项目分为3个裁判组,以学校为单位,按照项目分组参加测试。
跳绳项目采取自动计数器和人工计数相结合组织测试,所有测试项目必须全程录像。
四、测试时间、地点及成绩确定
(一)测试时间、地点
全市定为5月15日至5月31日,各区县可根据各自实际,在此期限内确定具体测试时间、地点。每一考生须在半天内测完3个项目。
(二)成绩确定
1.体育与健康测试总成绩满分为70分,以分数和等第两种形式呈现,以等第形式公布。
(1)分数的确定:每个测试项目满分为100分。1000米和800米跑按考生原始成绩的40%记入;抽测项目、选测项目分别按考生原始成绩的各15%记入。
(2)等第确定:分数满分90%的为A等,满分80%89%的为B等,满分70%79%的为C等,满分60%69%的为D等,分数<满分60%的为E等。E等为不合格等第。
2.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与健康课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持初中阶段体检表,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残疾人持《残疾证》),经区县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面核批准后可免测,免测学生情况须在校内张榜公示。其测试总成绩定为42分、D等,并在体育与健康成绩记录表中注明免测。证明材料由区县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
3.因生理原因或突发事故需要缓测的考生,由本人向区县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区县教育局于6月5日前集中进行一次补测,补测办法同正常测试。
4.测试工作结束后,各区县要对考生成绩进行认真核对汇总,于6月10日前将全部考生测试成绩电子稿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装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一经上报,无论任何原因不得更改。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市教育局成立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领导全市测试工作。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严密的工作体系,明确责任,切实保证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测试工作以区县为单位进行,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县应于测试前将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测试时间、测试地点、测试办法、领导小组名单等内容)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测试工作结束后,要对测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6月30日前上报总结报告。
(二)严格程序,严肃纪律
各区县要制定和完善有关诚信、监督监控、责任追究、考场纪律、测务人员守则、考生守则等制度。要做好岗前培训,测试场地要实行封闭管理,严格验证制度,测务人员持工作证上岗,考生持准考证参加测试。各测试点记录员要当场宣布考生成绩,三项测试全部考完后,由考生签字生效。记录学生成绩一律用中性笔填写。因记录有误,考生成绩需要改正时,必须由测试点负责人和记录员同时签字生效,否则成绩判为零分。各测试点要设体育与健康测试检录处和总记录处,检录处负责考生组织及考生测试号码的核实工作,总记录处负责学生成绩的查对工作,并计算出每个考生的总成绩。
全体测务人员及考生要严格遵守测试纪律,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犯测试纪律的测务人员,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违犯测试纪律的考生,当场取消测试资格,测试成绩判为零分。各区县要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监督电话,在每一测试点将市、区县监督电话号码一并张贴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测试过程中市教育局将派检查组,对各区县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进行检查,并设咨询监督电话(2773537、3180471)。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
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各区县应本着统一、集中、规范、方便考生的原则合理确定考点;各考生毕业学校应完善体检制度,特别重视对学生进行心肺功能检查,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疾病,消除不安全隐患。各考生毕业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学生体育与健康测试的组织工作,确保学生交通、测试和饮食安全。各测试点要配备医护人员,测务人员要维持好测试场内秩序,确保学生在测试中的安全。对在测试中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充分准备
体育与健康测试涉及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各区县、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认真做好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大家充分了解测试的重要意义、内容和方法,端正态度,认真对待,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各学校要认真贯彻《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班班达标活动的实施意见》(淄教体卫字〔2013〕3号),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组织学生认真参加日常的体育锻炼,指导学生掌握测试方法和规则要求,充分做好测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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