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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金华浦江县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11日至12日

发布时间:2014-05-20 13:24:18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2014年4月9日

根据《金华市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金市高招委〔2014〕6号)和《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市教基〔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浦江县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1.2014年,我县继续实行与新课程相配套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制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较为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2.学业考试的对象为2014年读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和参加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的其他同等学力考生。

3.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体育。各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科学160分、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80分、体育30分(详见《浦江县201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细则》)。其中语文、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试卷中地方课程内容各占5分。学业考试各科满分总分值为630分。

4.学业考试时间安排

6月11日上午:语文9:00~11:00

下午:数学13:30~15:30

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16:10~17:30

6月12日上午:科学9:00~11:00

下午:英语13:30~15:10

5.学业考试由金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金华市招生办统一组织网上阅卷并发布成绩,县招生办统一组织考试。

6.学业考试(文化科目)形式:

(1)语文、英语、科学实行闭卷考试,英语考试加试听力。

(2)数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

(3)各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7.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资格,由学校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进行认定。学业考试成绩不及格学生的比例应当控制在5%以内,学业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补考。

8.凡持有残疾证的听力残疾学生,经本人申请,县教育局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听力残疾学生免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的外语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听力残疾学生外语科考试成绩=该考生外语笔试部分得分(1+规定的听力部分满分值/规定的笔试部分满分值)

三、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

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综合评语应当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初三班主任撰写,学校领导审核确定。

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即: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审美与表现等四个模块。

测评等第分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与待合格)。各项目的A、P、E三等由初中毕业生所在学校评定,A等由县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定,以确保其公正性和权威性。

3.在外借读回原籍报考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由借读学校负责提供,并将审定后的评价结果给考生报名学校;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综合素质评定。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详见《浦江县201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同时也是高中招生录取的条件。

2014年4月9日

根据《金华市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金市高招委〔2014〕6号)和《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市教基〔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浦江县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1.2014年,我县继续实行与新课程相配套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制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较为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2.学业考试的对象为2014年读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和参加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的其他同等学力考生。

3.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体育。各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科学160分、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80分、体育30分(详见《浦江县201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细则》)。其中语文、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试卷中地方课程内容各占5分。学业考试各科满分总分值为630分。

4.学业考试时间安排

6月11日上午:语文9:00~11:00

下午:数学13:30~15:30

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16:10~17:30

6月12日上午:科学9:00~11:00

下午:英语13:30~15:10

5.学业考试由金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金华市招生办统一组织网上阅卷并发布成绩,县招生办统一组织考试。

6.学业考试(文化科目)形式:

(1)语文、英语、科学实行闭卷考试,英语考试加试听力。

(2)数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

(3)各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7.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资格,由学校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进行认定。学业考试成绩不及格学生的比例应当控制在5%以内,学业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补考。

8.凡持有残疾证的听力残疾学生,经本人申请,县教育局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听力残疾学生免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的外语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听力残疾学生外语科考试成绩=该考生外语笔试部分得分(1+规定的听力部分满分值/规定的笔试部分满分值)

三、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

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综合评语应当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初三班主任撰写,学校领导审核确定。

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即: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审美与表现等四个模块。

测评等第分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与待合格)。各项目的A、P、E三等由初中毕业生所在学校评定,A等由县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定,以确保其公正性和权威性。

3.在外借读回原籍报考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由借读学校负责提供,并将审定后的评价结果给考生报名学校;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综合素质评定。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详见《浦江县201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同时也是高中招生录取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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