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资格
⒈报考条件
具有我市初中学籍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任务的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高中阶段在校生、毕业生,以及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取消学籍不满一年的学生;
(2)因升学考试舞弊被取消考试资格不满一年者;
(3)曾在全日制学校补习或插班复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
(4)初中阶段在转学、休学、复学等方面严重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不能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
报名要求
(一)时间
5月21日5月23日。
(二)办法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⒈本市的初三学生在户籍所在辖市(区)参加中考。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学籍卡、体质健康卡(以下简称一簿两卡)。
⒉跨辖市区就读的回考生和往届生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回考生和往届生报名时除交验一簿两卡外,回考生须另外交验报名资格证明,报名资格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往届生须另外交验毕业证书,或表明具有同等学力的相关材料。
⒊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继续在我市升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籍所在学校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就读呈批表》(见附件3),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4.符合借考条件的本市范围内非本辖区户籍的考生,由各辖市区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和集中上报工作,并于4月21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在非户籍所在辖市区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
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关于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镇教发〔2006〕22号、镇价费〔2006〕24号、镇财综〔2006〕11号),《关于明确全省中学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2003〕9号、苏价费〔2003〕47号),初三考生每生缴纳报名费12元,体检费18元,考试费(含体育)每科9元,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费每生每次5元。初二学生只缴纳考试费,每科9元。
报考资格
⒈报考条件
具有我市初中学籍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任务的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高中阶段在校生、毕业生,以及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取消学籍不满一年的学生;
(2)因升学考试舞弊被取消考试资格不满一年者;
(3)曾在全日制学校补习或插班复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
(4)初中阶段在转学、休学、复学等方面严重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不能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
报名要求
(一)时间
5月21日5月23日。
(二)办法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⒈本市的初三学生在户籍所在辖市(区)参加中考。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学籍卡、体质健康卡(以下简称一簿两卡)。
⒉跨辖市区就读的回考生和往届生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回考生和往届生报名时除交验一簿两卡外,回考生须另外交验报名资格证明,报名资格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往届生须另外交验毕业证书,或表明具有同等学力的相关材料。
⒊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继续在我市升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籍所在学校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就读呈批表》(见附件3),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4.符合借考条件的本市范围内非本辖区户籍的考生,由各辖市区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和集中上报工作,并于4月21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在非户籍所在辖市区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
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关于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镇教发〔2006〕22号、镇价费〔2006〕24号、镇财综〔2006〕11号),《关于明确全省中学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2003〕9号、苏价费〔2003〕47号),初三考生每生缴纳报名费12元,体检费18元,考试费(含体育)每科9元,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费每生每次5元。初二学生只缴纳考试费,每科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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