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查字典中考网:2013年太原中考体育申请缓考条件
因临时伤、病、女生月经期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办理缓考手续。申请缓考的考生(伤病考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必须由各校指定专人在考试规定时间前40分钟,凭《太原市学生参加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到考点考务办公室统一申请办理缓考手续,由现场医务人员(2名)确认并报考点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可缓考。
现场申请缓考未获批准的考生,要按原考试时间安排参加当日的体育考试;若不参加当日的体育考试,其体育考试成绩按0分计。
考试过程中,考生因病、伤终止考试的,在同一单元时间内(半天),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未考过的项目按无成绩计算。如申请缓考,须经县(市、区)教育局根据现场情况审批同意后,已考过项目成绩无效,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缓考,以实际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在缓考期间仍未痊愈,可提出免考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复检审核同意后(审批手续同前),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分。考试项目全测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申请参加缓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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