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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太原中考招生政策出炉 录取顺序调整

发布时间:2015-06-18 09:44:25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太原市教育局公布2015年太原市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安排,今年中考变化较多,减少了加分项目,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调整了录取顺序。

1、考试

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考试)、理科综合(物理、化学)、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和体育、理化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八科。

考试分值

文化课考试各科目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考试占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文科综合150分(历史75分、思想品德75分)。

体育考试分值为50分(考试项目为3项,其中必考项目为:男子1000米或女子800米为20分,立定跳远为15分,选考项目为15分)。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试各10分,但成绩不计入太原市2015年中考总成绩。

随迁子女享同等待遇

(一)在太原市六城区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太原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太原市六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二)在太原市四县(市)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太原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太原市四县(市)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三)符合报名条件,但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初中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太原市初中学籍的外地户籍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可报考部分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含幼师、特师)、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加分项目瘦身

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取消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一等奖的加分资格;取消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称号的加分资格;取消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体育比赛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主力队员的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参考。

具体规定如下:

(一)台湾省籍、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

(三)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四)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符合本条照顾条件的各县(市、区)考生,可报考的普通高中学校分别为:

小店区户籍考生:小店一中

迎泽区户籍考生:太原五十二中

杏花岭区户籍考生:太原五十三中

尖草坪区户籍考生:尖草坪一中

万柏林区户籍考生:太原二十中

晋源区户籍考生:晋源实验中学

古交市户籍考生:古交一中和古交第二高中

清徐县户籍考生:清徐中学和徐沟中学

阳曲县户籍考生:阳曲一中

娄烦县户籍考生:娄烦中学

(五)烈士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六)2015年5月5日前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省一等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称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

(七)2015年5月5日前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体育比赛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主力队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八)军人子女按如下规定执行加分: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根据本人申请,可以回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并按照前两款规定的比例降分录取。

4、前三款规定之外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课总分相加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加分不累计,同时享受两种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按照加分最高的一项计算。各类加分对象登记表在考生录取后,由各市招生部门连同考生档案一起交录取学校。

政策性加分审核工作由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加分政策必须向社会公布,对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及时公示名单、项目和分值,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网上填报志愿

2015年中考采用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所有报名参加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太原招生考试网(http://www.kszx.tyedu.com.cn/)自主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报考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学生,也可直接到所要报考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申请注册入学;所有报名参加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www.sxkszx.cn/index.html),自主填报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网上填报志愿模拟演练时间为:6月23日0:00至24:00,各毕业学校组织考生登录太原招生考试网进行填报志愿演练。6月24日,市招考中心清空演练填报志愿的数据库。

2.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志愿具体时间为:6月25日0:00至6月28日24:00;录取期间,将对缺额学校进行志愿补报,补报志愿时间另行通知。

3.填报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具体时间将分三次进行,分别为7月15日0:00至7月19日24:00;8月10日0:00至8月13日24:00;9月10日0:00至9月12日24:00。

(二)填报志愿流程

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前下载打印太原市2015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网上填报志愿表进行志愿预填。考生一定要认真查询招生学校计划,内容包括:具有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名称、学校编码、办学性质与等级、学校地址、联系电话、网址、招生人数、收费标准、住宿情况等。结合本人意愿和家庭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并确定学校编码进行填报,同一所学校招生计划的种类不同,学校编码也不同,考生和家长要特别注意,以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考生在填报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前下载打印山西省2015年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网上填报志愿表进行志愿预填。考生一定要认真查询招生学校计划,内容包括:具有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中专学校名称、属性(公办或民办)、办学地址、联系电话、网址、当年招生人数、招生专业、学年收费标准、资助政策等。结合本人意愿,选择适合考生本人的学校及专业志愿,并确定学校代码。考生要特别注意招生学校的专业要求(如:报考艺术类、体育类学校)、身体要求、男女比例等一些特殊要求,以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考生登录太原招生考试网(http://kszx.tyedu.com.cn/)2015年中考考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输入中考报名号或准考证号码、登录密码后进入系统,在志愿管理菜单下,选择填报志愿开始填报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登录后,必须在20分钟内填写志愿并保存完毕,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系统将自动退出,考生需再次登录填写志愿表。

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sxkszx.cn),点击各类教育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入口,通过中专考试进入查字典中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页面,点击后,输入准考证号、密码(初始登录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的后6位,考生首次进入系统后必须更改初始登录密码),登录进入查字典中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登录后,必须在20分钟内填写志愿并保存完毕,否则系统会自动保存志愿表,并自动退出当前登录,考生需再次登录填写志愿表。

在报名单位或毕业学校打印《太原市2015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网上填报志愿确认表》,由考生和考生家长进行签字确认。

(三)填报志愿要求

1.考生按照公布的时间登录太原招生考试网填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在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可以自行登录查看和修改,系统会记录详细操作日志;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一律不准更改,以考生网报志愿信息为准。考生和家长必须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不向外泄漏,以防别人篡改你填报的志愿。

2.报考太原进山中学爱物生的考生,必须是低保户家庭中学习成绩优秀的考生。入学时须交验相关证件或证明,由进山中学审查录取。

3.报考太原外国语学校和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志愿,必须是本校中考外语考试科目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

4.报考空飞班、空乘班志愿,必须是经过太原第三实验中学组织相关体检、面试合格的考生。

5.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经专业测试合格后,按照所测试学校、所测试专业将报考志愿填入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栏。

6.符合定向生报考的考生,要根据定向生报考条件、定向生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进行填报。

7.户籍为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和娄烦县的考生除可报考本县(市)高中学校外,还可报考太原成成中学、太原五中、省实验中学、山大附中、太原四十八中、太原第三实验中学、太原进山中学爱物班和民办普通高中。

8.在太原市六城区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太原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太原市六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9.在太原市四县(市)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太原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太原市四县(市)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10.符合报名条件,但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初中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太原市初中学籍的外地户籍的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可报考部分普通高中(太原二中、十一中、十三中、十六中、十九中、二十中、二十一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二十九中、三十中、综合高中、外语科技实验中学、四十九中、五十二中、五十三中、五十四中、五十五中、五十六中、五十七中、五十八中、五十九中、六十中、六十一中、六十二中、六十三中、六十四中、六十五中、六十六中、六十七中、县市区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含幼师、特师)、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四)报考志愿栏设置

1.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栏的设置: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共设四栏。

第一栏为太原外国语学校或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小语种志愿栏,设一个志愿(仅限两所外国语学校本校非英语考试语种的考生填报)。

第二栏为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空飞班、空乘班志愿栏,设一个志愿(仅限通过学校和民航有关部门体检、面试合格的考生填报)。

第三栏为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栏,设二个志愿(省级示范高中和普通高中各一个志愿,考生按所测试学校、所测试专业填报)。

第四栏为普通高中学校(含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班)志愿栏,设五个志愿(定向生志愿必须填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栏内第一志愿;农户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必须填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栏内第一志愿,方可享受照顾)。

2.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志愿栏的设置: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志愿设一栏五个志愿。

3.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栏的设置: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共设二栏。

第一栏为五年制高职院校平行志愿栏,设六个志愿。

第二栏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栏,设三个志愿。

考生及家长应慎重填报志愿,认真维护志愿的严肃性。填报志愿系统一经关闭,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所填报志愿一经录取,将不能退档再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3、录取顺序

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按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五年一贯制、三二分制)学院、普通中专(幼师和特师)学校的顺序进行;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考中心负责;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五年一贯制、三二分制)学院、普通中专(幼师和特师)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山西省招考中心负责。

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顺序:

①第一阶段录取(7月16日17日):太原外国语学校、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两所学校的小语种录取;太原第三实验中学空飞班、空乘班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生计划。

②第二阶段录取(7月18日23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定向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市招考中心将公布缺额,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上网补报志愿参加录取。

普通高中实行分段录取(每5分为一个分数段,从710分开始),在本分数段内按照志愿顺序投档;报考志愿、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定向生录取

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太原市中考。定向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各优质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且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定向生的考生考试成绩如达到所报定向生志愿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按照统招生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定向生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的要求,定向生录取办法为:一是依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考生所报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首次择优录取;二是当分配到六城区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首次录取未完成时,在六城区已报考定向生志愿但未被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报定向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录取;当分配到四县(市)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首次录取未完成时,在本县(市)已报考定向生志愿但未被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报定向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录取。二次录取结束后,在各优质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仍未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将转为统招生计划。

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加强普通高中录取管理,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数据进行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注册,未经市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

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1)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上完成。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网上录取办法。高职院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三年;普通中专学校也可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师范类专业和省外学校不得招收免试注册学生。

(2)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组织完成。各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招生学校在太原招生考试网上填报注册入学学生信息并报市招考中心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普通师范、普通中专学校面试、体检和录取执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

太原市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

工作内容 时间

全省统一考试 6月20日22日

网上填报志愿模拟训练 6月23日

网上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6月25日28日

志愿现场确认 6月29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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