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5日至15日(公休日不休息)。
应届毕业生在毕业生学校参加集体报名,其中户口不在毕业生学校所在区、县(市)的,也可回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招考办报名。往届毕业生及在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招考办报名。
《中共沈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沈阳市行政区划局部调整的决定》(沈委发〔2010〕4号)中涉及的相关地区和所属学校的毕业生,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报考录取政策,即2010-2012年,仍按调整前所在的地区和所属学校报考录取办法执行;从2013年起,按照调整后的区划执行。
浑南新区、棋盘山旅游开发区户口毕业生在东陵区招考办报名。
属《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解决我市中心城区居民人与户口分离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沈教委函字〔1990〕64号)规定的南塔、泉园、丰乐、东陵、马官桥、杨士、于洪、北陵、陵东等9个街道办事处城市户口毕业生,可在所在区招考办报名,也可在挂靠区招考办报名。
铁西区大青乡、翟家镇、大潘镇、彰驿镇、高花镇户口毕业生可在铁西区招考办报名,也可在于洪区招考办报名;铁西区新民屯镇、长滩镇、四方台镇户口毕业生可在铁西区招考办报名,也可在辽中县招考办报名。
考生(不含用本民族语言答卷的朝鲜族考生)享受报名所在区、县(市)相应的招生政策。
毕业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同时交验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其中集体报名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往届毕业生同时交验初中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经区、县(市)招考办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外来毕业生交验户口簿时须同时提供我市居住地管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经区、县(市)教育局、招考办审核后在网上录入考生报名信息。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凭全市统一发放的报名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可在报名单位或自行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录入报名有关信息。应届毕业生在毕业生学校领取报名号和密码,其它毕业生在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领取报名号和密码。
考生上网录入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单位进行计算机摄像,并认真核对计算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的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由考生和家长(监护人)签字。签字确认后的任何信息不得改动。因填写错误,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报名时须签订《2012年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中考承诺书》,知晓中考相关规定,并承诺本人符合中考报名条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自觉遵守中考各项规定等。
考生报名时要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和体育考试费等费用。其中报名考试费60元,体育考试费10元,合计70元。
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届考生的报名考试费和体育考试费。免收对象包括:在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在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贫困家庭应届考生;在城市市区以及城市郊区所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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