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推行招生网上报名,公示招生计划和结果;不得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和收费;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新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就读省教育厅昨日印发《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实行就近入学制度,学生按照划定服务范围报到入学。此次省教育厅发文要求,省辖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制订义务教育年度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利用公告、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每所公办小学、初中的招生范围、程序、时间等,逐步推行网上报名招生。
另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入学条件、招生计划、招生片区、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电话等信息均应面向社会公示。
一直以来,择校乱收费都是令家长们头疼的大问题,省教育厅明确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和收费。按照政策规定确需跨区域、跨片区就读的,由省辖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和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协调安排学位。学校不得以学生跨区域就读为由收取择校费。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我省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新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实验班和特长班,也不得进行文化课考试,只能进行特长方面测试。如有违反,取消实验班、特长班,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我省将严查各种违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