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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郑州市市区普通高中体音美特长生招生办法

发布时间:2011-10-20 14:01:39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郑州市教育局

关于2011年郑州市市区普通高中体音美

特长生招生办法的通知

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航空港区教体局,市教育局直属、社会力量办各普通中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2011]238号)以及郑州市2011年中招有关要求,现制定2011年郑州市市区普通高中体音美特长生招生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资格

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一)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

(二)是 2008年小升初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体育尖子生);或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音乐、美术活动,并获得体育前八名,音乐、美术三等奖以上(持有证书)。

二、体育尖子生

根据《河南省体育局、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命名322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决定》(豫体训〔2009〕8号)、《郑州市体育局、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对郑州市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调整的通知》(郑体训〔2009〕13号),各传统项目学校根据自身办学规模、发展需要及传统项目,可面向市区招收具有体育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人数按照《2011年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执行,考生特长符合本校传统项目,非传统项目不得招生。

三、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

各有关学校根据《2011年特色学校(班)招生计划》(见附件2)及乐团建制和办学需求,分专业招收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

四、招生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生上报登记表)专业初试(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初试合格后在登记表上加盖合格章,将表返回毕业学校交学生本人)专业复试(由报考学校自行组织,收拟录取学生登记表,统一上报中招办体艺组)录取(中招办根据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

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郑州回民中学体育馆(城北路4号)

六、报名办法

(一)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郑州市区常住户口簿、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同登记表照片)及《2011年特色学校(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可下载复印)、体音美特长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工作由市中招办体艺组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实施。

(三)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招生学校可在报名现场张贴各学校招生的专业与名额配置,学生可根据自己所学专业与程度选择报考的学校。

(四)经市中招办体艺组审核,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要上交已填写完成的《2011年特色学校(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中贴照片处和表头须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同时办理专业初试证件。

七、测试工作

体育、音乐、美术的特长生(含体育尖子生)测试工作分专业初试和复试。专业初试由市中招办体艺组统一组织实施,凡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必须参加初试,初试合格后方能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专业初试、复试成绩作为择优录取的依据,不计入升学总分。

(一)专业初试。专业初试时间为2011年5月22日。体育专业测试地点:郑州回中;音乐专业测试地点:郑州102中学;美术专业测试地点:郑州106中学。体育专业初试项目为:田径、足球、篮球、排球、航模、乒乓球。如学生所报项目不在规定项目之列(例如:网球、游泳、手球、武术、无线电测向、定向越野),可直接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复试,但复试时招生学校必须提前通知市中招办体艺组,届时市中招办体艺组将派专家在招生学校现场监督测试工作;音乐专业初试项目为:学生所学专业作品任意一首;美术专业初试项目为:素描。

(二)专业复试。2011年5月26日前,各招生学校完成专业复试。2011年6月3日前,各招生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名单内容:姓名、性别、中招准考证号、毕业学校、项目。加盖招生学校公章)报市中招办体艺组(郑州市教育局708房间),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体卫艺处电子信箱(twyc@zzedu.net.cn)。报送名单时,需同时上报拟录取学生《2011年特色学校(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报名登记表》。

(三)公示。凡专业初试、复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名单于6月13日17日在郑州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将名单于中招考试前报中招办备案。

八、录取办法

(一)体育尖子生。凡荣获全国比赛单项前8名,集体前5名主力队员;全省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前3名主力队员;郑州市比赛单项前4名,集体前2名主力队员,并通过专业初试、复试的学生,报考具有体育传统项目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享受学校录取分数线下调25%的政策。

(二)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凡专业初试、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九、有关要求

(一)普通高中体音美特长生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招生学校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凡特色学校(班)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业复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已获得专业初试合格证明的体音美特长生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

(三)未参加市中招办体艺组组织的专业初试,或初试不合格的体音美特长生(体育尖子生),各招生学校不得以特色学校(班)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名义录取。

(四)各特色学校(班)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录取的学生必须经市中招办体艺组审批并备案。

(五)招生学校违反有关招生政策,将取消该校下一年特色学校(班)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招生资格。

附件: 1. 2011年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计划

2. 2011年特色学校(班)招生计划

3. 2011年特色学校(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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