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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郑州中招政策出台:五点变化要关注

发布时间:2014-05-26 15:42:12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从郑州教育局获悉,,5月20日2014年郑州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会在郑州47中召开,会上发布了今年中招有关政策和各学校招生计划。今年各高中的择校生比例将由去年的占本校统招生计划的20%降低至10%,明年郑州市将全面取消择校生,中招加分照顾对象增加、志愿设置等政策略作改变和完善备受关注。

2014年我市初中毕业生86920人,市区在籍初中毕业生41915。今年郑州市全市(含五县一区)公办高中招生计划654个班,其中市区公办学校高中计划招生333个班,五县(市)及上街区公办高中少数计划321个班。全市民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28个班,其中市区民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63个班,五县(市)民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5个班。另外今年郑州市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计划招生2680人;普通中专今年招生计划16705人;2013年省下达给我市中职学校招生任务为4.3万人。

中招政策五点主要变化您看清楚

★变化一:择校生的比例减少

根据国家五部委、河南省教育厅的文件,今年各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由去年的占本校统招生计划的20%降低至10%,为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打下坚实基础。

★变化二:增加了照顾对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精神,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变化三:志愿设置有变化

今年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为四个批次,其中提前批次一个,为省提前批次;面向郑州市区批次三个,分别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

★变化四:天明班的招生办法有变化

今年一些学校开设的天明班不再单独招生,设有天明班的学校,从按计划招生录取的学生中选择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享受天明基金的资助。而去年一些学校设立的创新实验班等今年不再单独招生。

★变化五:明年郑州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总分值要调整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二〔2014〕309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推进全省实验教学应用,从2015年起,全省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统一按照满分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考试时间为6月25、26日

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郑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评卷和录取。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其中体育考试成绩5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15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推进我市实验教学应用,从2015年起,全市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统一按照满分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5日、26日两天,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七门学科,共600分,加上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总分为665分。

今年现场报名和填报志愿的程序和办法

郑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志愿学校。

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郑州市区以外学校借读、返郑考试的学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郑州市中招办统一设置的报名点:郑州五中[管城区南关街3号])。

★.市区常住户口,在河南省以外学校就读的考生报名办法:

需持考生户口簿、二寸蓝底彩色背景照片三张,原就读初中学校及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综合素质评定证明,以及同意回郑报考的证明,考生到郑州市中招办统一设置的报名点,现场报名、填报志愿。

★.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河南省内、郑州市区以外学校就读的考生报名办法:

(1)考生先到原就读初中学校申请考籍异动(异动去向统一选择为郑州市教育局下属的高中零星报名学校),打印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证明(考籍异动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2)考生再到原就读初中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审核,并在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证明(考籍异动表)上加章。

(3)考生到郑州市中招办统一设置的报名点,现场报名、填报志愿。

★.现场报名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加分照顾的各种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报名的考生同时进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报名。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5月28日8:005月31日23:59;5月31日24:00之后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现场报名、填报志愿时间:5月29日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五中(管城区南关街3号)

针对普通高中的志愿设置规则,在实际录取时是如何进行的:

省提前批次为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国际班和面向郑州市招生的国际班。已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下各批次的划线录取。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三个批次为:第一批次设置两个学校志愿;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各设置一个学校志愿。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后均设置择校志愿。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为:

(1)实行分批划线、一次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班额控制标准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市中招办分配到招生缺额学校。一经分配,不再调录。

(2)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规则,依次进行。首先进行省提前批次的录取,已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下各批次的划线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录取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录取,如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如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高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如达不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录取分数,再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

如果填报有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和第二批次录取学校,未被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录取的考生,参加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录取时,分数线需提高10分。

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学校的录取顺序依次为:统招生、分配生和择校生。

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106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龙湖一中。

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为:郑州十中、郑州十四中、郑州十八中、郑州二十四中、郑州三十一中、郑州四十四中、郑州102中学、郑州107中学、郑州扶轮外国语学校、郑州七十四中、郑大一附中、郑大二附中、郑州轻院附中、郑州二十中、郑州二十九中、郑州三十六中和郑州五十三中。

第三批次录取的学校为:民办学校。

分配生的录取

今年接收分配生的学校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龙湖一中。

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统招计划(不含择校生)的60%。

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为:

1.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考生。

各初中学校要在报名前,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十种情况可享受中招加分

今年,郑州市十种情况将予以奖励和照顾,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奖励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分录取条件,只取其中降分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计降分。以上各类照顾不累计计算,以照顾幅度最高的一项为准。

所有照顾对象经市中招办核定后,其名单将在郑州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一)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学业成绩照顾5分录取,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学业成绩再照顾5分录取。

(二)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录取。

(三)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四)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八)体育尖子(全国比赛单项前8名,集体前5名主力队员;全省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前3名主力队员;郑州市比赛单项前4名,集体前2名主力队员,并持有郑州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证明),报考具有体育传统项目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享受学校录取分数线下调25%的政策。

(九)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精神,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十)考生中的残疾学生,只要能坚持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学校要一视同仁,予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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