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查字典中考网6月26日:为加强中招录取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根据苏教[2011] 3号《二O一一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在录取工作中将采取规范招生录取审批和录取通知书发放管理的措施。各校拟录取的本市当年考生(含注册录取的考生),均需到苏州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录取手续,使用统一的录取通知书,并统一加盖苏州市招生工作做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录取专用章。未经苏州市招生办公室录取审批,未加盖招生录取专用章的通知书一律不得发放。
根据各招生学校的类别,统一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有两种类别:
1、被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中等职业类学校录取的考生发放苏州市招生办统一印制的《2011年苏州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类学校入学通知书》,该通知书盖有苏州市招生工作做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录取专用章。(见《招生专刊》封二样张)2、被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发放苏州市招生办统一印制的《2011年苏州市五年制高职院校入学通知书》,该通知书盖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五年制高职录取专用章、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录取专用章。(见《招生专刊》封三样张)除上述两种类型外的其它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以及没有在《招生专刊》上公布招生计划的学校、办学机构所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都是不规范的。考生和考生家长对收到的录取通知书要加以鉴别,谨防上当受骗。考生和家长如发现违规情况,可直接向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招生办等相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基教处:65224024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6523642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65242175
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68283569
对未经市招生委员会同意擅自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学校,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