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吴中区中考加分政策具体如下:
中招加分政策根据苏州市教育局苏教〔2014〕6号文件精神执行。
①少数民族考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
②见义勇为人员获国家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5分投档;获省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0分投档;获市级表彰的,录取时加5分投档。
③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
④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苏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联〔2012〕9号)和《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98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执行。
⑤体育运动员照顾政策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府办〔2012〕222号)文件和苏府办抄〔2014〕13号文件执行。上述考生应按相关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向学校提供有关权威14部门的证明和材料,由学校在校内公示,并送区招生办公室审核。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将在吴中区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wxedu.net/zkw/)上向社会公示后,再统一办理加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