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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济南初中信息技术课学业水平考试安排

发布时间:2011-09-30 11:27:36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2011年济南市初中信息技术课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命题要求

(一)命题原则和依据

为促进和加强初中信息技术课的教学和硬件环境的建设,切实反映考生对信息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信息技术课考试将依据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试纲要进行命题,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内容,并由计算机考试系统自动评阅成绩。为减轻考生考试负担,命题将注重考查考生的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突出网络知识,并能体现信息处理的能力,减少对概念性和记忆性内容的考察。

(二)命题的范围

试题包括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两部分内容,以考核使用计算机处理信息的能力为主。命题范围为山东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初中信息技术第一册(2006年6月第2版,2008年6月第3次印刷)、第二册(2006年11月第2版,2008年11月第3次印刷)、第三册(2009年6月第3版,2009年6月第1次印刷)、第四册(2009年12月第3版,2009年12月第1次印刷)和新教材第五册(2009年6月第3版,2009年6月第1次印刷)内容。

(三)试题类型和考核方法

试题有选择题和操作题两种。选择题中有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考生可以在所列的答案中进行选择。

试题由市教育局电教馆信息中心通过城域网下传到各考点网络微机室的服务器中,考生在局域网环境下,采用无纸上机操作的方式考试。每场考试的试题由计算机考试系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按题类、题型、题量和难易度合理搭配,以保证不同场次试题的均衡。

二、考试组织

(一)考点设置

全市共计设置21个考点。

(二)考试时间、报名办法及参加考试考生范围

考试时间:2011年3月26日---2011年4 月30 日

考生在3月10日起可向学校提出考试请求,由学校汇总考生报名表于3月14日前上报到县(市)区教育科,3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科将所属各校报名数据审核无误后上传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3月17日至3月18日,各县(市)区教育科和电教站按照经市教育局复核无误的考生数据,打印考生准考证。同时,各考点按市电教馆统一安排进行考场编排。

3月21日前各考点学校将考场编排表及考场安排汇总上报至市电教馆,经统一检查核对后,由市教育局打印并下发考试通知单。

第一次考试为C级(合格)和D(不合格)级且提出补考申请的考生,全市统一安排在2011年4 月27日至2011年4月29日补测。往届生与补考考生同时编场组织考试,往届生参加本次考试后不再组织补考。

(三)考点要求:

1. 考点学校须设置2个或多个微机室,每个微机室计算机数量以50台为宜,并相互联网,服务器能登录Internet,并能与济南市电教馆网络中心宽带联接,网络宽带到桌面不低于10M。

每个微机室内服务器安装中文版WINDOWS 2000 SERVER操作系统,并安装WINDOWS2000 SERVER SP3补丁包;安装中文版SQL2000数据库,安装SQL2000 SP3补丁包,考生机要求安装中文WINDOWS 98第二版(或者windows2000简体中文版)、简体中文版photoshop cs1、简体中文版office2000(word,excel,powerpoint,frontpage)、IE5.0以上版本和OUTLOOK。服务器、考生机都要预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杀毒软件病毒库。服务器要统一安装指定的信息技术考试系统软件。

服务器的CPU要求PENTIUM III 800以上,256M以上内存,20G以上硬盘空间,配光驱和100M网卡。

考生机的CPU要求CELERON 300以上,64M以上内存,10G以上硬盘空间和100M网卡。

交换机要求100M/10M自适应交换机。(不准使用集线器)

2. 考点要设置主考、副主考、监考和技术管理人员,并培训监考人员学习监考须知和考生须知,培训技术管理人员学会使用考试的相关软件,以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

3. 每次考试开考前两天,学校服务器要登陆济南市电教馆网站(www.jndjg.cn)查看有关信息技术课学业水平考试的信息;与市电教馆考试服务器联网进行模拟考试试验;要接收下传的加密试题,接收完成后回复市电教馆。

4. 每次考试结束后要立即与市电教馆联系,确认考试结束。

5. 各考点(县区以县区为单位)要及时与当地电力和通讯部门联系,确保考试期间电力供应和通讯的畅通。

(四)考场编排

报名学校采取电脑排位的方式安排考场,每场考试30分钟,每半天安排4场。考生凭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入场,考生所持准考证及通知单上的信息与所使用的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电子准考证信息相符后,方可考试。考点统一安排监考人员。

(五)考试等级确定

考试等级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允许考试等级为C级与D级的应届毕业生考生补考一次,补考后的最高等级为B级,同时按照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有关规定将考生最终考试等级记入考生电子学籍档案。缺考考生按D级计算考试成绩。

2011年普通高中录取的推荐生其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必须为A级,普通高中录取的指标生其信息技术考试等级必须为B级(含B级)以上等级,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为D级(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六)成绩公布及查卷

每次考试结束15日内公布成绩。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考生可以通过学校提出查卷申请,各县(市)区电教站汇总后报市电教馆统一复查。

信息技术课学业水平考试考生须知

1.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纸质资料、文具、磁盘及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2. 考生凭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入场,并按计算机屏幕显示的位置坐好,将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放在考试机桌上。监考教师确认无误后启动考试。若发现有误,可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

3. 考生不得向监考教师、计算机操作人员及其他考生询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如遇到不涉及试题的操作疑问,可举手向监考教师或计算机操作人员询问,如①系统出现故障;②由于误操作造成死机;③微机出现故障等等。在考试如遇到网络或计算机故障时,考生应听从监考教师安排换机续考或换场重考。

4. 每场考试30分钟,考生迟到10分钟后不得入场。进入考场的考生,开考15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时(30分钟)若考生不能提交试卷,计算机将自动停止答题,自动上交试卷。

5.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守则,不得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理:

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考试作废:在考场内吸烟、大声喧哗、交头接耳;带磁盘和通讯工具、资料入场;抄袭别人答案、传递纸条或帮助其他考生答题;寻找借口离开考场作弊,或接受场外帮助;不服从监考、检查巡视人员管理;替考或请人替考;参与集体舞弊或预谋集体舞弊被查实者;故意破坏考场内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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