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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济南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4 10:53:28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各市教育局:

经教育部批准,山东省实验中学和山东省北镇中学为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首批承办学校,从2015年起开办空军青少年航空教育实验班(以下简称航空实验班)。为切实做好招生培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山东省实验中学航空实验班面向除滨州市以外的16个市招收普通初中应届毕业生;山东省北镇中学航空实验班面向滨州市招收普通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程序

(一)招生学校依据《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和办学实际,会同空军招飞机构制定招生简章,明确招生人数、报考条件、招考程序、教学与管理方式、各方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招生简章要在学校网站或通过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招生简章公布后,组织开展招生报名工作。

(二)符合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按照招生学校公布的方式进行网上报考,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初中学校审核确认后寄送招生学校。

(三)空军招飞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对报考学生的政治、体质、心理等方面进行考查筛选,按照招生人数1比4的比例确定参加招生学校文化课测试名单,并将名单提供给有关市教育局。

(四)各市教育局按照空军招飞机构提供的初选人员名单,向招生学校提供有关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有关材料。

(五)招生学校根据初中课程标准自主命题,组织文化课综合测试,并根据测试成绩,结合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遵循飞行人才成长规律、从源头上提高军队飞行学员选拔质量、适应国防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招飞机构和招生学校做好招生培养工作,确保我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生源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明确工作责任。济南市教育局和滨州市教育局要将教育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加强对承办学校招生、教学与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指导。各市教育局要协助做好招生宣传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招生学校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落实《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严格按照程序和有关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要将航空实验班学生纳入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按照规定及时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军队培育热爱空天、矢志飞行、素质全面的优秀飞行学员。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空军招飞机构和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培养协议书。

(三)自愿免费报考。航空实验班招生报名工作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招生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考查筛选费和文化测试费等与招生工作有关的费用。

请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组织协调工作,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2015年3月27日前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朱新峰

联系电话:0531-81916516

山东省教育厅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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