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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指标生择校生相关政策的回复

发布时间:2014-07-15 14:25:15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近期家长咨询指标生和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相关政策,市教育局回复如下:

一、目前的指标生政策是如何实施的?

指标生政策是国家保证教育起点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自1997年起,山东省教育厅为贯彻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办【1997】29号)文件精神,先后下发了《关于改革中考招生制度的决定》(鲁教基字[1997]13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考招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教基字[1999]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基字[2000]6号),文件要求重点高中招生指标的大部或全部分配到县市区、乡镇或初中,形成素质教育的导向机制,推动基础教育的综合改革。自1998年起,各地市要拿出重点高中招生计划60%左右的比例,分配到市内各区,由各区按在校生数和评价结果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今后,此比例要逐年增加。

2003年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规定要积极探索建立招生名额分配、优秀学生公开推荐等制度。2008年,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提出将优质高中名额中的大部分均衡分配到普通初中,同时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招生录取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规定,将普通高中半数以上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从2008年起,各地要将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或省级规范化高中招生指标的半数以上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2010年起,各地指标生分配比例不少于招生总数的60%。

为贯彻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改革中考制度的文件要求,济南市于1998年起尝试在中考招生过程中试行指标生分配录取制度。2006年以市政府的名义对外公布了公办学校要严格控制招收择校生。凡初中阶段择校生自2009年起不享受中考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2007年又以市政府的名义对外公布了自2007年起,小学阶段择校生在中考时同初中择校生一样一律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这些政策均通过多种途径提前告知了社会和家长,有效地遏制了择校,有力地维护了教育公平。

二、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2016年后会不会没有高中可上?

现行的中考招生政策,充分考虑了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的利益,也为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留出了上普通高中的机会,这部分孩子可以在志愿填报时填报统招生和择校生。2014年中考,济南市教育局依据《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在指标生比例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普通高中减少的择校生名额全部纳入统招计划,这就使得更多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学生增加了选择填报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并被录取的机会。今后,所有学生包括择校生上普通高中的权益与现行政策相比,不会受到影响,更不存在没有高中可上的问题。

在此,也提醒家长,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不要轻信传言,不要猜测,以免影响学生和家长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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