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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办法

发布时间:2011-09-23 16:18:44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有关区教育局、有关管委会社(经)发局、直属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高中段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现就2003年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各类高中招生工作制定以下办法,请贯彻执行。

一、报名

凡报考各类高中的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除已被重高录取的保送生、职业学校录取的直升生外)于6月4日前向本校报名,6月4日,学校向市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市区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在外地就读的杭州市区籍考生于5月23日24日到市招办办理报名手续。考生的报名表、报名卡一经填妥并报市招办后,不得更改。

二、志愿填报

市区初中毕业生均可自由报考市区招生计划范围内的各类高中段学校。各类学校分三批录取,考生应按录取方式及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1、第一批录取学校为:杭州高级中学、杭州第二中学、杭州第四中学、杭州师范学院附属三墩高级中学、杭州第十四中学、浙江大学附属中学、杭州学军中学、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杭州市源清中学、杭州第二中学分校、杭州第七中学、杭州第九中学、杭州第十一中学、杭州西湖高级中学、杭州市长征中学、杭州第十中学。

报考上述第一批录取学校者,可填报6所学校(第一志愿1所,第二志愿5所),并注明愿否服从分配。

2、第二批录取学校:一般普高、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含成人中专普通班,下同)和技工学校。四类别志愿不得兼报。

报考一般普高,考生可填报2所一般普高(含民办普高);

报考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考生可各填报4个专业志愿(不受学校限制);

报考普通中专,考生应在报名表上填写类别志愿,同时在中专志愿表及卡上填报具体招生学校与专业。

3、第三批录取:招生不足学校进入招生市场招生。

三、考试

详见杭教中[2002]49号《关于2003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入学考试和招生办法的意见》及杭教中[2002]43号《关于试行杭州市区初三学生身体素质测试工作的通知》。

四、计分与划线

1、各类高中招生入学文化课考试成绩加上体育考试(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570分。

2、特长生加分按《2003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初中特长学生加分办法(试行)》执行。

3、各类高中学校录取时,对在初三年级时被评为市级、城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者、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少数民族和港、澳、台籍考生及部分驻杭部队军人子女升学总分可增加5分。各类加分累计以15分为限(含特长生加分)。

4、根据招生计划数和报考学生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划定各类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录取

录取工作分三批按志愿依次进行,每批按一定程序投档。普通高中计划内择校生(扩招生)在同批次(代码单列)录取。民办和按民办机制运作的学校,在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

经市教育局核准,招生学校可以录取中考成绩达到录取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70%的体育特长生(2003年杭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城区初中男子组和女子组个人项目前六名且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证书者,2002年市中学生篮、排、足球比赛冠军队主力队员,国家一、二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高中分团所在学校,可以录取中考成绩高于同批次同类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具有相应艺术特长的考生(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所属的西子少儿艺术团优秀团员,2000、2002年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歌舞、器乐类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带子女,照顾录取。市级、城区级三好学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考生获得英语口语初级合格证书、计算机操作合格证书作为重点普高录取时参考。除上述情况外,同分学生优先录取条件见各校情况介绍。

直接抢救、医治非典病人的第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赴京抗非典医务人员子女,照顾录取。

(一)第一批录取:

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学生。以招生学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凡上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学校可以录取高于本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三个分数段(15分)的第二志愿考生。

第二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由计算机自动按考生所填5个志愿的顺序进行选择,向其中相应的学校提供档案。

第三学年操行评定不合格或体育未达合格标准的考生,各类高中招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与社会科学不合格的考生,实验操作考查不合格的考生,第一批录取学校不予录取。

(二)第二批录取:

1、一般普高:以招生学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投档,在投档范围内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改投第二志愿录取。

2、职业高中:以招生学校和专业为单位,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者,改投第二志愿,依次类推。有体检或面试要求的专业,体检或面试合格为该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

3、技工学校: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投档,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者,改投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4、普通中专(含成人中专普通班):分四批录取。提前批为有面试要求的学校,第一批为五年一贯制大专班,第二批为普通中专,第三批为成人中专普通班。每批招生以招生学校为单位,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学校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改投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三)第三批(招生市场)录取:

未被第一、第二批学校录取而愿读一般普高(含民办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普通班的考生可以进入各类高中招生市场。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杭州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另发。

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入学考试和招生工作防控非典有关措施和要求另发。

有关区教育局、有关管委会社(经)发局、直属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高中段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现就2003年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各类高中招生工作制定以下办法,请贯彻执行。

一、报名

凡报考各类高中的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除已被重高录取的保送生、职业学校录取的直升生外)于6月4日前向本校报名,6月4日,学校向市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市区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在外地就读的杭州市区籍考生于5月23日24日到市招办办理报名手续。考生的报名表、报名卡一经填妥并报市招办后,不得更改。

二、志愿填报

市区初中毕业生均可自由报考市区招生计划范围内的各类高中段学校。各类学校分三批录取,考生应按录取方式及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1、第一批录取学校为:杭州高级中学、杭州第二中学、杭州第四中学、杭州师范学院附属三墩高级中学、杭州第十四中学、浙江大学附属中学、杭州学军中学、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杭州市源清中学、杭州第二中学分校、杭州第七中学、杭州第九中学、杭州第十一中学、杭州西湖高级中学、杭州市长征中学、杭州第十中学。

报考上述第一批录取学校者,可填报6所学校(第一志愿1所,第二志愿5所),并注明愿否服从分配。

2、第二批录取学校:一般普高、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含成人中专普通班,下同)和技工学校。四类别志愿不得兼报。

报考一般普高,考生可填报2所一般普高(含民办普高);

报考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考生可各填报4个专业志愿(不受学校限制);

报考普通中专,考生应在报名表上填写类别志愿,同时在中专志愿表及卡上填报具体招生学校与专业。

3、第三批录取:招生不足学校进入招生市场招生。

三、考试

详见杭教中[2002]49号《关于2003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入学考试和招生办法的意见》及杭教中[2002]43号《关于试行杭州市区初三学生身体素质测试工作的通知》。

四、计分与划线

1、各类高中招生入学文化课考试成绩加上体育考试(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570分。

2、特长生加分按《2003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初中特长学生加分办法(试行)》执行。

3、各类高中学校录取时,对在初三年级时被评为市级、城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者、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少数民族和港、澳、台籍考生及部分驻杭部队军人子女升学总分可增加5分。各类加分累计以15分为限(含特长生加分)。

4、根据招生计划数和报考学生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划定各类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录取

录取工作分三批按志愿依次进行,每批按一定程序投档。普通高中计划内择校生(扩招生)在同批次(代码单列)录取。民办和按民办机制运作的学校,在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

经市教育局核准,招生学校可以录取中考成绩达到录取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70%的体育特长生(2003年杭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城区初中男子组和女子组个人项目前六名且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证书者,2002年市中学生篮、排、足球比赛冠军队主力队员,国家一、二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高中分团所在学校,可以录取中考成绩高于同批次同类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具有相应艺术特长的考生(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所属的西子少儿艺术团优秀团员,2000、2002年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歌舞、器乐类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带子女,照顾录取。市级、城区级三好学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考生获得英语口语初级合格证书、计算机操作合格证书作为重点普高录取时参考。除上述情况外,同分学生优先录取条件见各校情况介绍。

直接抢救、医治非典病人的第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赴京抗非典医务人员子女,照顾录取。

(一)第一批录取:

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学生。以招生学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凡上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学校可以录取高于本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三个分数段(15分)的第二志愿考生。

第二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由计算机自动按考生所填5个志愿的顺序进行选择,向其中相应的学校提供档案。

第三学年操行评定不合格或体育未达合格标准的考生,各类高中招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与社会科学不合格的考生,实验操作考查不合格的考生,第一批录取学校不予录取。

(二)第二批录取:

1、一般普高:以招生学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投档,在投档范围内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改投第二志愿录取。

2、职业高中:以招生学校和专业为单位,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者,改投第二志愿,依次类推。有体检或面试要求的专业,体检或面试合格为该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

3、技工学校: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投档,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者,改投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4、普通中专(含成人中专普通班):分四批录取。提前批为有面试要求的学校,第一批为五年一贯制大专班,第二批为普通中专,第三批为成人中专普通班。每批招生以招生学校为单位,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学校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改投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三)第三批(招生市场)录取:

未被第一、第二批学校录取而愿读一般普高(含民办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普通班的考生可以进入各类高中招生市场。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杭州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另发。

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入学考试和招生工作防控非典有关措施和要求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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