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2014年户籍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下简称天府新区),或2014年3月学籍在天府新区的中考考生,如果已经在天府新区中考报名,除按天府新区政策填报志愿和录取外,还可依情况不同享受以下政策:
1、成都市户籍(指成都市所有区(市)县户籍,以下未特别说明的均为此含义)考生,若中考成绩达到中心城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的,可选择填报石室中学(含文庙校区、北湖校区)、成都七中(含林荫校区、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含宁夏校区、光华校区、外国语校区)面向中心城区的招生计划(含统招、调招计划),与中心城区的学生享受相同的投档、录取待遇。此类学生不能再填报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面向郊县招生计划(含统招、调招)的志愿,也不能报名参加中心城区普通高中面向外地生的招生考试。
2、成都市以外户籍的考生可填报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面向郊县的调招计划,也可报名参加中心城区普通高中面向外地生的招生考试。
凡符合上述政策条件,但未在天府新区参加中考报名者,可于2014年4月20日前,持户籍证明材料(学籍不在天府新区的,还应持学籍证明材料)到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社会事业局教育体育处办理补报名手续。凡逾期未办理补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社会事业局教育体育处联系、咨询电话:15378205170、15378195372,地址:华阳中学实验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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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2014年户籍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下简称天府新区),或2014年3月学籍在天府新区的中考考生,如果已经在天府新区中考报名,除按天府新区政策填报志愿和录取外,还可依情况不同享受以下政策:
1、成都市户籍(指成都市所有区(市)县户籍,以下未特别说明的均为此含义)考生,若中考成绩达到中心城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的,可选择填报石室中学(含文庙校区、北湖校区)、成都七中(含林荫校区、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含宁夏校区、光华校区、外国语校区)面向中心城区的招生计划(含统招、调招计划),与中心城区的学生享受相同的投档、录取待遇。此类学生不能再填报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面向郊县招生计划(含统招、调招)的志愿,也不能报名参加中心城区普通高中面向外地生的招生考试。
2、成都市以外户籍的考生可填报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面向郊县的调招计划,也可报名参加中心城区普通高中面向外地生的招生考试。
凡符合上述政策条件,但未在天府新区参加中考报名者,可于2014年4月20日前,持户籍证明材料(学籍不在天府新区的,还应持学籍证明材料)到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社会事业局教育体育处办理补报名手续。凡逾期未办理补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社会事业局教育体育处联系、咨询电话:15378205170、15378195372,地址:华阳中学实验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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