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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下达2013年天津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8 09:45:46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天铁集团教委,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有关高校:

根据天津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各区、县教育局及有关单位申报,我委审核,确定2013年天津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42428人,现予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的构成

(一)安排初中及以下生源计划37198人。其中,普通及艺体类计划28493人,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计划8105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计划600人。安排高中生源计划5253人。

(二)安排本市生源计划20645人。其中,初中及以下生源计划20240人,高中生源计划405人。在初中及以下生源计划中,普通及艺体类计划13853人,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计划5787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计划600人。

(三)安排外省生源计划21783人(见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印发〈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办〔2013〕38号)。其中,初中及以下生源计划16958人,高中生源计划4825人。在初中及以下生源计划中,普通及艺体类计划14640人,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计划2318人。

二、招生计划执行的基本要求

(一)各校普通类初中生源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学校应在办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落实。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艺体类学校和普通高中生源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学校应在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安排招生,未经市教委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专业,不得超计划招生。

(二)普通高中生源招生计划和艺体类学校招生计划每校实行总量控制。学校可在本校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调整生源地或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三)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招生计划实行分专业总量控制。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在专业间不得互相调剂;每专业的分省计划,经调出和调入地计划或招生部门同意,学校可自行在省际间调剂。招生末期尚未完成的计划,在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及学生自愿的原则,可从当年已被录取的普通专业中的本市和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调剂完成。

(四)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招生计划须由招生学校向生源地的计划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得到确认后,纳入当地招生计划中实施招生。有关高校要及时掌握与其合作中职学校的招生情况,适时提供招生指导和帮助。有关中职学校应及时向合作的高校通报招生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各地招生部门的统一要求,依据国家和我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积极协调,全力做好2013年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

附件:1.2013年天津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本市初中及以下生源分学校招生计划(普通类、艺体类)

2.2013年市属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3.2013年天津市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学校本市初中生源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4.2013年天津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高中生源分学校招生计划

2013年5月27日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天铁集团教委,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有关高校:

根据天津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各区、县教育局及有关单位申报,我委审核,确定2013年天津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42428人,现予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的构成

(一)安排初中及以下生源计划37198人。其中,普通及艺体类计划28493人,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计划8105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计划600人。安排高中生源计划5253人。

(二)安排本市生源计划20645人。其中,初中及以下生源计划20240人,高中生源计划405人。在初中及以下生源计划中,普通及艺体类计划13853人,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计划5787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计划600人。

(三)安排外省生源计划21783人(见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印发〈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办〔2013〕38号)。其中,初中及以下生源计划16958人,高中生源计划4825人。在初中及以下生源计划中,普通及艺体类计划14640人,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计划2318人。

二、招生计划执行的基本要求

(一)各校普通类初中生源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学校应在办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落实。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艺体类学校和普通高中生源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学校应在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安排招生,未经市教委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专业,不得超计划招生。

(二)普通高中生源招生计划和艺体类学校招生计划每校实行总量控制。学校可在本校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调整生源地或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三)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招生计划实行分专业总量控制。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在专业间不得互相调剂;每专业的分省计划,经调出和调入地计划或招生部门同意,学校可自行在省际间调剂。招生末期尚未完成的计划,在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及学生自愿的原则,可从当年已被录取的普通专业中的本市和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调剂完成。

(四)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招生计划须由招生学校向生源地的计划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得到确认后,纳入当地招生计划中实施招生。有关高校要及时掌握与其合作中职学校的招生情况,适时提供招生指导和帮助。有关中职学校应及时向合作的高校通报招生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各地招生部门的统一要求,依据国家和我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积极协调,全力做好2013年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

附件:1.2013年天津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本市初中及以下生源分学校招生计划(普通类、艺体类)

2.2013年市属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3.2013年天津市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学校本市初中生源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4.2013年天津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高中生源分学校招生计划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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