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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发布时间:2015-03-13 14:35:53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4〕36号)的精神,我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中考)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市2015年中考:

(一)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

(三)经批准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

(四)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借读生(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和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才能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

二、报考范围

(一)我市户籍应届生。

1.学籍在我市的,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即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铁一中学、广大附中、协和中学、广东华侨中学、美术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和3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即1中、3中、4中、5中、7中、16中、47中、65中、80中、86中、89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南武中学、真光中学、天河中学、培英中学、玉岩中学、南沙一中、仲元中学、番禺中学、象贤中学、禺山中学、省二师番禺附中、秀全中学、邝维煜纪念中学、花都新华中学、增城中学、新塘中学、从化中学、从化六中),以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广东实验中学自筹经费班,还可报考面向本区招生的区属其他公办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下同)。

2.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的,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升学。选择学籍所在区升学的学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选择户籍所在区升学的学生(简称跨区生,下同),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3.学籍或户籍在南沙区东涌镇、榄核镇和大岗镇(以下简称三镇)且选择在南沙区升学的,还可报考南沙区和番禺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且均视为本区考生。

学籍或户籍在番禺区且选择在番禺区升学的,仍可按区划调整前的政策报考三镇所辖的公办普通高中(即南沙东涌中学、鱼窝头中学和大岗中学)。

(二)异地借读生。

具有我市初中学籍、非我市户籍的应届生,统称异地借读生,其报考范围如下:

1.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附件1)的异地借读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的具有该区学籍和户籍的应届生相同。

2.具有我市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报考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广东实验中学自筹经费班。其中三镇的可报考番禺和南沙两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番禺区的还可报考三镇的公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3.其他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报考全市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广东实验中学自筹经费班。

(三)我市户籍往届生、外地返穗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生相同。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往届生,报考范围与应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相同。

(四)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及符合条件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往届生可报考全市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广东实验中学自筹经费班。

附件:

1.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2.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加分和照顾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

3.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咨询电话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我市学籍应届生于3月16日至18日凭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报名。

(二)我市户籍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于3月18日至20日凭身份证、毕(结)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报名。

(三)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于3月18至20日凭有效身份证明或护照、居留证、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本市户籍监护人的户口簿、监护人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报名。

(四)在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借读生于3月18日至20日凭身份证、毕(结)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原毕业学校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报名。

四、报名流程

我市中考实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须在

3月16日8:00至3月20日17:00

期间,通过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以下简称中招服务平台),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一)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各报名点须根据考生类别收集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考生号和初始密码。考生号由十位数组成,其中第1-2位为市代码,第3-4位为区代码,第5-6位为报名点代码,第7-10为流水号。初始密码由系统随机生成。

(二)拍摄电子相片。

我市应届生由学校安排经区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照相馆统一拍摄电子相片,往届生、外地返穗生、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在报名期间凭考生号到区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照相馆拍摄电子相片。

所有考生均须拍摄电子相片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三)网上报名。

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中招服务平台,在网上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修改初始密码后重新登录,阅读相关文件和须知,按系统指引,依次完成:

1.核对考生个人信息。考生需认真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学籍、电子相片等个人信息,核对无误的应予以确认;发现有误的,应及时联系报名点更正。

2.填写考生基本资料。考生根据系统设置的内容完整填写籍贯、住址、户口所在街道或乡镇、录取期间联系方式、学习经历及家庭成员等基本资料。

3.填报体育考试项目。所有考生须填报体育考试选考项目,特殊考生还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特殊考生如医务审核不通过,需要重报的,必须及时向区招考办(中教科)提出书面申请,并重新上网填报体育考试类别和项目。

4.申报各项资格。考生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参加中招统一录取。选择不参加的,将不能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选择参加的,则根据考生本人情况依次完成扶贫生(含福彩助学对象,下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跨区生、加分和照顾录取生(附件2)及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各类资格的申报。

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可对各项资格申报信息进行修改。未在中招服务平台进行有关资格申报的考生,将视作不具备或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四)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须在2015年3月20日17:00时前对报名信息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报考信息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前已确认、但因故需修改的,考生可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报名点取消确认后修改,并需再次进行确认。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报名信息和修改手机号,其他信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五)提交证明材料。

凡在网上申报扶贫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跨区生、加分和照顾录取生等升学资格,以及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向报名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的将以审核不通过处理。

(六)交纳考试费。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收费科目问题的复函》(穗价函〔2014〕169号)规定的标准,中考按每生每科10元进行收费。我市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英语口语和体育8科。凡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在报名时须交纳考试费80元。考试费由各报名点向考生代收,并按规定时间上交区招考办(中教科)。

附件:

1.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2.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加分和照顾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

3.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咨询电话

五、资格申报要求

凡申请跨区生、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照顾录取生、扶贫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升学资格,以及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和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必须在3月16日-20日内在中招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准确填写资料,并按要求提供如下审核材料交报名点。

1.跨区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附件1。

3.加分和照顾录取生:附件2。其中符合军人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网上申报和填写信息后须打印申请表,交由父或母所在师级以上单位进行审核盖章,再交回报名点。

4.扶贫生:(1)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考生须在网上准确填写证件信息,无需递交纸质材料。(2)持本省非广州市低保或低收入证或特困职工证的考生须提交相应证件交报名点。

5.体育、艺术特长生:须按市教育局有关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文件要求(2015年暂未发文),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特长生项目和招生学校,携证明材料到特长生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参加学校组织的特长测试。

6.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和特殊体育考试考生:考生及家长签名确认的《考前医务审核表》(网上填报后通过网页自行打印)及医务审核所需证明材料(详见《2014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意见》附件4)。

以上各项如未网上申报或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将视作放弃相应资格处理。

附件:

1.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2.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加分和照顾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

3.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咨询电话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五、资格申报要求

凡申请跨区生、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照顾录取生、扶贫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升学资格,以及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和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必须在3月16日-20日内在中招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准确填写资料,并按要求提供如下审核材料交报名点。

1.跨区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附件1。

3.加分和照顾录取生:附件2。其中符合军人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网上申报和填写信息后须打印申请表,交由父或母所在师级以上单位进行审核盖章,再交回报名点。

4.扶贫生:(1)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考生须在网上准确填写证件信息,无需递交纸质材料。(2)持本省非广州市低保或低收入证或特困职工证的考生须提交相应证件交报名点。

5.体育、艺术特长生:须按市教育局有关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文件要求(2015年暂未发文),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特长生项目和招生学校,携证明材料到特长生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参加学校组织的特长测试。

6.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和特殊体育考试考生:考生及家长签名确认的《考前医务审核表》(网上填报后通过网页自行打印)及医务审核所需证明材料(详见《2014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意见》附件4)。

以上各项如未网上申报或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将视作放弃相应资格处理。

附件:

1.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2.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加分和照顾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

3.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咨询电话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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