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颁布
本报讯(记者陆先念)中山市将推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指标按毕业生规模和初中办学水平分配的招生模式,引导学校和各镇区从单纯的升学竞争向办学水平竞争转变。昨日,《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正式颁布,按《意见》要求,中山将在2012年成为全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城市,2015年教育现代化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2020年主要教育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同期平均水平,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
优质高中按办学水平分配
根据《意见》要求,中山将逐步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包括制定优秀毕业生(特长生)标准和相关招生政策。推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指标按毕业生规模和初中办学水平分配的招生模式,引导学校、镇区从单纯的升学竞争向办学水平竞争转变。同时改革考试内容和方法,强化对学生知识面、分析综合能力、创新思维及实践能力的考查和评价。并加强教育督导,建立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和制度,完善对镇区教办和各类学校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开展教学质量、体育艺术科技教育、减负等工作的专项督查和评价。
而在基础教育方面,中山将用5~10年时间,逐步建立适合学生个性化发展特点、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具有中山特色的优质课程体系。着力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生存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加推民办幼儿园建设力度
在学前教育方面,《意见》强调学前教育为公益性质,须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进一步办好市属幼儿园和镇区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鼓励各地采取优惠政策在城乡新建、扩建普惠性幼儿园,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举办幼儿园。
为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发展学前教育,中山将加大扶持民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探索实施户籍幼儿生人均定额财政补贴制度,逐步实现户籍幼儿享受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要求幼儿园要开展以游戏为基本形式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优质幼儿园建设。《意见》要求到2015年中山每个镇区至少要有1所省一级幼儿园。
义务教育拟推行40班额
《意见》显示,中山将逐步统一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均衡配置城乡中小学校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重点向经济欠发达镇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加快中小学教育装备优化升级。2020年全部中小学达到市一级以上办学标准。
在提升质量方面,将以创建特色学校、品牌学校为重点,继续实施振兴初中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创建工作。同时控制义务教育班额,充分利用现有师资力量和整合教学资源,积极推行50班额向40班额过渡。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实行小班教学,开展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教学试验。
另外,在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方面,中山将逐年增加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入学指标,逐步实现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订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在中山参加中考、接受高中教育的政策。
将建8所以上国重高中
根据《意见》,中山将全面推进成本分摊,市镇共担的投入机制改革,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性高中,2015年创建8所以上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其余独立普通高中达到省一级学校办学水平。
此外,在特殊教育方面,中山将制定残疾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通过扩建市特殊学校、政府购买民办学位、送教上门等措施,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逐年提高。到2012年,市特殊教育学校达到400人的办学规模。2015年创建1所能容纳350名重度残疾儿童的学校。2020年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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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高中按办学水平分配
根据《意见》要求,中山将逐步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包括制定优秀毕业生(特长生)标准和相关招生政策。推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指标按毕业生规模和初中办学水平分配的招生模式,引导学校、镇区从单纯的升学竞争向办学水平竞争转变。同时改革考试内容和方法,强化对学生知识面、分析综合能力、创新思维及实践能力的考查和评价。并加强教育督导,建立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和制度,完善对镇区教办和各类学校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开展教学质量、体育艺术科技教育、减负等工作的专项督查和评价。
而在基础教育方面,中山将用5~10年时间,逐步建立适合学生个性化发展特点、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具有中山特色的优质课程体系。着力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生存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加推民办幼儿园建设力度
在学前教育方面,《意见》强调学前教育为公益性质,须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进一步办好市属幼儿园和镇区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鼓励各地采取优惠政策在城乡新建、扩建普惠性幼儿园,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举办幼儿园。
为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发展学前教育,中山将加大扶持民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探索实施户籍幼儿生人均定额财政补贴制度,逐步实现户籍幼儿享受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要求幼儿园要开展以游戏为基本形式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优质幼儿园建设。《意见》要求到2015年中山每个镇区至少要有1所省一级幼儿园。
义务教育拟推行40班额
《意见》显示,中山将逐步统一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均衡配置城乡中小学校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重点向经济欠发达镇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加快中小学教育装备优化升级。2020年全部中小学达到市一级以上办学标准。
在提升质量方面,将以创建特色学校、品牌学校为重点,继续实施振兴初中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创建工作。同时控制义务教育班额,充分利用现有师资力量和整合教学资源,积极推行50班额向40班额过渡。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实行小班教学,开展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教学试验。
另外,在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方面,中山将逐年增加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入学指标,逐步实现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订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在中山参加中考、接受高中教育的政策。
将建8所以上国重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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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特殊教育方面,中山将制定残疾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通过扩建市特殊学校、政府购买民办学位、送教上门等措施,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逐年提高。到2012年,市特殊教育学校达到400人的办学规模。2015年创建1所能容纳350名重度残疾儿童的学校。2020年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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