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评卷工作已完成,定于 7月4日18:00公布考生考试成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形式
2011年学业考试成绩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广州市招考办)统一公布,以广州市招考办统一打印的成绩证明为准,今年我市学业考试成绩将通过5种形式公布:
1.广州市招考办免费向在中考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时已填写有效的手机号码或小灵通号码的考生发送成绩信息。
2.考生登录广州市招考网(http://www.gzzk.cn),凭考生号和个人密码免费查询。
3.考生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中考报名系统)进入个人电子邮箱查收成绩。
4.由广州市招考办统一打印考生成绩证明,于7月6日上午通过考生毕业学校(报名点)发给考生本人。
5.考生可使用中国电信电话(固话、天翼手机、小灵通)拨打热线16880212进行查询(资费:1元/分钟)。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回毕业学校领取成绩证明。
二、成绩复查办法
1.考生如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以向毕业学校(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统一登记并填写 《考生申请复查2011年学业考试成绩登记表》(见附件),通过广州中招报名系统(网址:http://zhongkao.gzzk.cn/gzzk/)上报市招考办进行成绩复查。
2.成绩复查申请及录入复查数据时间:7月5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我办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是否有误,是否漏评,答案扫描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的问题。
4.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市招考办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证明于7月7日通过区、县级市教育局招考办(中教科)交给考生毕业学校(报名点),由毕业学校(报名点)发给考生本人。
附件: 考生申请复查2011年学业考试成绩登记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三日
2011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评卷工作已完成,定于 7月4日18:00公布考生考试成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形式
2011年学业考试成绩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广州市招考办)统一公布,以广州市招考办统一打印的成绩证明为准,今年我市学业考试成绩将通过5种形式公布:
1.广州市招考办免费向在中考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时已填写有效的手机号码或小灵通号码的考生发送成绩信息。
2.考生登录广州市招考网(http://www.gzzk.cn),凭考生号和个人密码免费查询。
3.考生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中考报名系统)进入个人电子邮箱查收成绩。
4.由广州市招考办统一打印考生成绩证明,于7月6日上午通过考生毕业学校(报名点)发给考生本人。
5.考生可使用中国电信电话(固话、天翼手机、小灵通)拨打热线16880212进行查询(资费:1元/分钟)。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回毕业学校领取成绩证明。
二、成绩复查办法
1.考生如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以向毕业学校(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统一登记并填写 《考生申请复查2011年学业考试成绩登记表》(见附件),通过广州中招报名系统(网址:http://zhongkao.gzzk.cn/gzzk/)上报市招考办进行成绩复查。
2.成绩复查申请及录入复查数据时间:7月5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我办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是否有误,是否漏评,答案扫描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的问题。
4.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市招考办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证明于7月7日通过区、县级市教育局招考办(中教科)交给考生毕业学校(报名点),由毕业学校(报名点)发给考生本人。
附件: 考生申请复查2011年学业考试成绩登记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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