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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高中学校的“自荐生”如何填报志愿?如何录取?

发布时间:2009-03-26 09:44:02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1)填报志愿:张榜公示后的自荐生名单由区(县)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自荐生可根据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结合自己的学业成绩、特长爱好等,在5月14日至16日登录本网站进行志愿填报,自主选择报考学校,每位考生可同时选择填报两个学校的志愿。

2)投递材料:网上填报志愿后,考生可根据学校要求向填报志愿的学校(最多2所学校)递交本人相关材料。

3)面试:高中学校经过挑选,可选择一部分符合学校办学特点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

4)预录取:高中学校对考生综合评价后,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签约;考生须承诺不得重复签约,一旦发现有重复签约现象,则取消该生被两所学校预录取的资格;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学生数不得大于计划数。

5)公示: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被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6)正式录取:学业考试后,学校根据预录取名单进行正式录取,自荐生的学业考试成绩也必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未被正式录取的自荐生则按《200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1)填报志愿:张榜公示后的自荐生名单由区(县)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自荐生可根据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结合自己的学业成绩、特长爱好等,在5月14日至16日登录本网站进行志愿填报,自主选择报考学校,每位考生可同时选择填报两个学校的志愿。

2)投递材料:网上填报志愿后,考生可根据学校要求向填报志愿的学校(最多2所学校)递交本人相关材料。

3)面试:高中学校经过挑选,可选择一部分符合学校办学特点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

4)预录取:高中学校对考生综合评价后,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签约;考生须承诺不得重复签约,一旦发现有重复签约现象,则取消该生被两所学校预录取的资格;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学生数不得大于计划数。

5)公示: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被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6)正式录取:学业考试后,学校根据预录取名单进行正式录取,自荐生的学业考试成绩也必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未被正式录取的自荐生则按《200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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