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 (记者安京京) 2007年北京中招特长生推荐项目已确定,在推荐的21项竞赛活动中,获得规定名次的考生可被认定为特长生,中考享受加分待遇。
特长生中考每科加1分
据了解,所有符合条件的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办理加分资格认定手续后,中考录取时可享受加分待遇。按规定,经主管部门认定的
在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获奖的考生,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每科加1分给予鼓励。加分资格认定工作具体由各区县负责。
中考特长生推荐项目包括:文艺、科技推荐项目,时事知识推荐项目和体育推荐项目。需注意的是,考生获奖情况必须符合规定的比赛时间、比赛项目及获奖名次要求,否则不能被推荐为特长生。
文艺、科技项目数量减少
今年,特长生推荐项目数量比去年有所减少,只有21项,主要减少的项目为科技类。其中,北京市中小学生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无线电测向、业余电台竞赛等项比赛不再列入推荐项目,新增了第一届北京市青少年创新思维(DI)竞赛一项。
按规定,在市级竞赛中获一、二等奖或前6名;在北京市第九届学生艺术节市级比赛集体项目中获一、二等奖的节目除校园剧按100%推荐优秀演员外,其他项目按20%推荐优秀演员;在北京市第十届学生艺术节区县预赛个人项目中一等奖获奖者;在北京市第十届学生艺术节区县预赛集体项目中获一等奖的节目按总人数的20%推荐优秀演员;在北京市第十届学生艺术节市级比赛集体项目中获一、二等奖的节目按总人数的50%推荐优秀演员,金帆团按总人数的100%推荐优秀演员;在区县教委主办的科技竞赛区县级预赛中(相关链接中文艺、科技特长生推荐项目4―8项)获得一等奖或前3名者;在第一届北京市青少年创新思维(DI)竞赛中,获前6名的参赛队的4名主力队员可被推荐为文艺、科技特长生。
体育推荐项目12个
今年,所有在规定项目里的市级竞赛中,获得个人前6名的初三年级学生;所有在区县教委主办或与区县体育局联合举办的竞赛项目和业余体校比赛、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项目中获得个人前3名的初三年级学生;在12个规定竞赛中获集体(球类)市级比赛的前3名、区县级比赛第一名的初三年级学生(按一个阵容人数选报)都可被推荐为特长生。但获得同类项目一次以上第一名的单位,只能报一个阵容的人数,其限额是:篮球5人;足球11人;排球6人;棒、垒球均为9人(乒乓球、羽毛球、射击等项目的团体及田径、游泳等项目的接力不加分)。
此外,2006年至2007年度,在市教委举办的北京市中学生“掺望杯”时事知识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初三年级学生也可推荐为特长生。
相关链接
2006年4月至2007年5月之间举办的下列竞赛活动为文艺、科技特长生推荐项目:
北京市第九届学生艺术节(市级比赛)
北京市第十届学生艺术节(市级比赛)
北京市第十届学生艺术节(区县预赛)
第27届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的“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北京市中小学生智能控制(单片机)竞赛
第一届北京市青少年创新思维(DI)竞赛
北京市中小学生天文观测竞赛中的“天文摄影评比”、“天文观测论文评比”
第七届北京市中小学生金鹏科技论坛评比竞赛
2006年4月至2007年5月之间举办的下列竞赛(不含邀请赛、友谊赛和教学比赛)为体育特长生推荐项目:
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金帆杯”(ING)足球、篮球、排球比赛
中小学生长跑比赛
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
中小学生游泳比赛
中小学生百队足球赛第一名
传统项目学校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棒球、乒乓球、游泳、武术、定向越野比赛
“北京2008奥林匹克教育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原试点校)田径比赛
受市教委、市体育局委托由市中小学体协举办的足球、篮球、排球、游泳、田径、武术、健美操、体操、跆拳道比赛
北京市中小学生艺术体操锦标赛
北京市青少年运动会(四年一届)
北京市足球、篮球、排球、棒球、垒球、手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武术、跆拳道、射击、射箭、皮划艇、举重、摔跤、柔道、自行车、网球、体操、健美操、艺术体操锦标赛及业余体校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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