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有家长日前致电本报反映,某校告诉考生和家长,如果不将该校报为第一志愿,就不会被录取,这种说法并不符合政策规定。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不能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参加招生考试或强迫考生报考。
全市中招录取时,统一按照考生的中考成绩、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录取通过计算机进行,不会受到任何学校、任何人为因素干扰。市教委要求,学校不能将学生提前分流,要采取措施保证全体学生参加招生文化课考试。学校要正确引导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科学填报志愿,合理分流。
记者了解到,除政策规定必须填报在第一志愿的学校外,其他学校填报在第几志愿都可以。按计算机录取原则,只要考生的各方面都符合招生学校的要求,如统考总分、身体条件、加试要求等,报在第几志愿都会被录取。招生学校要求考生把本校填报在第一志愿,剥夺了考生另外几个志愿的填报权利。所以说,误导或强迫考生必须把本校或某校报在第一志愿的做法是没有政策依据的。
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专家说,学校、老师在3年教学中,付出了辛勤劳动。很多学校,特别是完全中学都希望招到好生源,这种心情和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填报志愿的问题上,学校决不能限制学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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