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教委下发了2009年示范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的通知,今年拟进行跨区县招优的区县,应与推优区县教委协商后确定招优指标。
按规定,依据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凡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有资格参加招优;各初中校要有校内推荐标准和程序,必须将推荐优秀生的名单校内公示;对招优工作中违规现象,将通报批评。
示范高中招优计划按1:1.2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区县优秀生推荐工作原则上安排在4月底至5月20日前完成。所有参加招优的考生都须参加2009年北京市中招,招优工作将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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