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消息,2009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试题,统一考试科目、时间,统一组织考试,分区县评卷。全部科目采用网上评卷。
2009年北京市中考时间确定为6月24日至26日,考试科目包括5科文化课和体育科目,总成绩满分570分。
5科文化课满分分别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100分以及化学80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30分,记入总成绩。体育考试安排在5月5日至30日之间进行。
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有关负责人强调,所有要求升学的考生,都要参加招生文化课考试。各招生学校(专业)不能录取未参加文化课考试的学生。
按规定,初中获得金、银帆奖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可保送到考生所在区县招生的各类高中。获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应届初三学生参加招生文化课考试后,可直升本校高中或区县中招办确定的学校。4类考生要将所报考的学校或专业填写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享受直升待遇的市级三好生要将直升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测试合格的文体科技特长生报考传统项目学校时,要将传统项目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招收优秀生、特色班、子弟班等学校时,要将该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报考宏志班的考生要取得该校资格认定,并将该校(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如要报考两所或两所以上的学校,则要从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
经批准加试的学校(专业)不录取没参加加试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录取身体条件未达到本学校(专业)要求的考生及已被提前招生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