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拟进行跨区县招优的区县要与推优的区县教委协商后确定名额,要填写《跨区县优秀生推荐表》,由推荐区县和招生区县审核盖章。
为加强对中考招收优秀毕业生(招优)过程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现象发生,今年申请跨区县招优的考生首次被要求填写《跨区县优秀生推荐表》,审核门槛提高了。
据了解,往年报考招优考生只需填写《优秀生推荐表》。
据悉,所有参加招优的考生都要参加2009年本市中考,招优学校将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市中招办负责人提醒,一旦被确定为优秀生,就不能再参加提前招生学校的录取;在填报志愿时要将招优学校及其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依据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凡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都有资格参加招优,学校按照自愿报名、班级推荐、任课教师推荐、民主评议、学校领导集体审核、校内张榜公示、确定推荐名单等程序组织推荐。对于不按照标准推荐和违反规定程序操作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招优背景
招优是指示范高中拿出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校招收优秀应届毕业生。
按照中考中招相关规定,各区县将按示范高中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10%招优,初中校以1比1.2的比例推荐优秀生。
跨区县招优的示范高中除面向本区县初中校招优外,还要面向其他远郊区县分配一定数量的招优指标。
去年,本市67所示范高中共招收了1342名优秀初三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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