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南省中考考试标准-语文指导思想
一、考试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语文学业考试是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进行的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的终结性考试。考试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真实地反映全体初中毕业生在语文学业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语文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
初中毕业语文学业考试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引导学生丰富语言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培养探究意识,提高审美情趣。要注重考查学生对语文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要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语文的能力;要注重考查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发展状况。杜绝设置偏题、怪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