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则新闻,都涉及中小学教师对学生的处罚。一则是,4月16日,农安县第十中学学生小亮(化名),举报班主任老师按扣分罚款。小亮说,每次扣分后,政教处都会出具农安县第十中学班级考核扣分通知单,通知单分为两联,白色的由政教处留存,黄色的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拿到扣分通知单后,就会找到扣分的同学,让其交罚款。只要我们违纪被扣分,老师就按照扣分罚款,初犯1分交20元,再犯1分交40元,有的班还有1分交100元的。
另一则是,河南孟津县初二女学生雷某,因为和同学打架,班主任就让其回避,而让全班同学就是该给她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还是让其回家反省一周进行了班级公投,结果是26人选择后者,12人选择前者,雷某面临着被母亲带回家思过的处分。不幸的是,找到雷某时她已经躺在一个河渠里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看完这两则新闻,我的心情难以平静。这两则消息,都体现出老师对学生处罚的简单粗暴,用罚款和公投方式,替代本该进行的耐心的交流、引导;另外,第二则新闻,更反映教师对校规、学生权利的无知学生打架适用于校规,按照规章依法处理即可,绝不能用班级公投方式来替代校规,以貌似合法的做法,剥夺学生的基本权利,这就如不能用公投的方式,决定某人不准吃饭一样。
这些都是简单的教育常识。我所难以理解的是,这些中小学教师,应该都接受过基本的师范教育,都拥有教师资格证,而在学校里,也应该有多年传承的基本制度和学校文化,为何这样违背基本教育常识的事却频频发生呢?这其实也是我一直以来对各学校不断曝出类似新闻的不解:偶尔有个别学校和个别教师走极端、出格,尚在概率范围内,可各校都不约而同出现这类问题,就值得深思了。
能够合理解释以上现象的,可能是教育技能和教育理念的分离。从近年来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的学历看,无疑比前些年上了档次,动辄就是本科与硕士。上网查阅农安县第十中学的信息,对于学校师资是这样描述的:学校有一支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学历都在本科以上,85%以上的教师是年龄在30-45岁的中青年教师,他们年富力强,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95%以上的教师具有教高三毕业班经验。
假定学历可以代表知识和技能的积累程度,那么现在的教师素质比过去应有提高。但这些拥有更高学历的教师,往往在求学期间缺乏教育理念,尤其是如何做一个合格公民的培养,当然就更不知道在教育中怎样去培养合格的公民;在走上岗位之后,他们往往又立即进入管理好学生,出好成绩的竞技教育与功利教育环境,即便有教育理想,也可能被逐渐消磨,所思所想,或不是怎样尊重学生权益、因材施教,而是如何让学生驯服、听话。
这样一来,出现扣分罚款和公投处分这样的事,也就合情合理了那个扣分处罚,负责任的老师们可能是借鉴了交通管理的经验,设计出完美的扣分罚款体系,简单而省事;那个公投处分,教师可能还满足于自己对民主模式的推广,由同学们来决定对违规同学的处分,是多么民主,就是出了事,自己也不用担责这位被公投处分回家思过的同学出了事,老师完全可能以全班同学的决定为由来推卸相关责任。
只注重技能,不注重教育理念的传承,教育就会出现很多反教育的幼稚错误,教师们可能还得意于自己的创举。而这种现实,乃由现实的教育内容和学校管理制度造就。我国的大中小学教育,在升学教育模式之下,目前缺失的是公民教育与生活教育。有调查显示,接受多年科学教育的大学生,科学素养却不高;接受多年法学教育的大学生,法律素养也不高,这就是知识教育的恶果。
另外,一所学校传统文化的传承,依靠的内在力量是教师群体对理念的坚守,其外在力量,是社会的评价与约束。但这内外两种力量,现在都难以抵挡来自行政的力量。因此,传统文化也就逐渐变调、被消解,而不顾教育底线的大胆创新却层出不穷。在这种创新中,隔代见效的教育,将可能出现难以走出的恶性循环假如今天的受教育者在未来成为教育者,再把他们今天获得的教育经验复制到未来的教育中,那会是怎样的景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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