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考生志愿信息预览页面下方【修改】按钮,进入考生志愿填报页面
1、考生类别为外省市,无本市报考资格的考生只需要选择应试语种,不能填报志愿。
2、应试语种选择:
考生根据所学外语语种从英语、俄语、日语、法语或西班牙语中选择一门作为考试语种。
3、志愿填写说明:
(1)考生只能填报《201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中列出的统一招生学校(专业)。提前招生学校(专业)不能填报。
(2)考生类型为外省市,有本市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规定报考的学校(允许报考的学校以《201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前言报考条件规定为准)。
(3)考生填报志愿时可点击招生计划查询按钮查看所有统一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
(4)每个考生可连续填报八个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择两个专业。考生可通过下拉菜单选定报考学校及专业。
(5)考生选择的专业没有住宿指标,其相应专业的住宿情况只能选择走读;选择的专业有住宿指标且考生要求住宿,需将相应专业的住宿情况选择为住宿。
(6)考生选择的专业如果有加试要求(以《201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为准),该考生必须加试合格方可填报。
(7)考生如果放弃某个已经填报的专业,需将该专业和住宿情况改为请选择;考生如果放弃某个已经填报的志愿,需将该志愿学校改为请选择。
(8)已经作为名额分配的考生,其推荐学校的普通班专业作为考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并且第一志愿不能修改。
(9)同一志愿填报普通高中的普通班和择校专业时,应将普通班填报为第一专业,择校填报为第二专业。
(10)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志愿的顺序连续填报,每个志愿需先填报第一专业。
(11)部分职技类学校(专业)招收考生有体检限制要求,考生体检必须符合要求方可填报。
4、保存志愿
所有志愿信息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保存前先对填报的志愿进行有效性检测。如果填报的专业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在相应的填报错误专业右侧显示错误提示信息,考生需对存在错误提示信息的志愿进行修改。
考生因为体检原因不符合专业填报要求时,点击考生体检表链接可以查看该考生体检信息。
志愿保存成功后返回考生志愿信息预览页面,同时页面弹出志愿信息保存成功提示信息。
5、点击【重置】按钮放弃当前志愿修改操作,页面刷新后显示为修改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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