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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慈溪中考报名时间及政策确认公布

发布时间:2013-04-23 09:55:36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从市教育局获悉,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段招生考试,含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普通班、技校)报名时间为4月8日至9日。

应届考生向所在学校报名,历届生须持有初中毕(结)业证书、户口簿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户口所在地初中(辖区内有两所及两所以上初中的由当地教办指定一所初中)报名,并由报名初中向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具有本省常住户口,电子学籍在册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过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①高中段学校的在校生(含休学生)、退学生(不含2012年入学三个月内因身体不合格经批准被学校退回者);②已初中毕(结)业,仍在全日制公民办学校补习或插班的复读生;③升入初中毕业年级后,未办休学手续,又去全日制中学插班的学生。

初三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市户口所在地升学的考生,须提供借读学校学籍证明(在浙江省内学校就读的,必须为电子学籍注册在籍的学生,提供由就读学校在学籍网上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体检表、体育达标情况登记表、户口簿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另带电子照片)到户口所在地初中(辖区内有两所及两所以上初中的由当地教办指定一所初中)报名,并由报名初中向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交体检表、体育达标情况登记表、学籍证明。

在我市借读的非浙江省户籍学生报考按市府办出台的相关实施意见(试行)执行,有关考生必须于4月9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填写《慈溪市2013年高中段招生借考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向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本市常住户口应届初中毕(结)业生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可凭原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普教科(中招办)出具的成绩证明,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互承认,未按规定参加考试或不能按时提供有效成绩证明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本市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或历届初中毕(结)业生须按我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高中段招生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分别视为P等,综合素质测评需要获得A等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单独组织测评,并以测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测评的等第。

考生报名时,可视本人意愿填报提前录取批次的志愿,即慈溪中学(统招生、分配生)、学前教育(五年制幼师)。自2014年起,未取得初中电子学籍的毕业生应回到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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