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开始,我市的高中录取工作,将全部采用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实时动态录取方式完成。各普通高中学校网上志愿填报、实时录取工作,将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统一进行,即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志愿。
市区高中录取工作按照时间顺序具体分为以下时段:
一、网上公布中考成绩、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6月29日。
届时将公布中考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和考试成绩,划定并公布统一录取最低控制线;同时在网上公布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填报和动态录取的相关规定及其它事宜。
二、第一次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网上志愿填报与实时动态录取:7月1日8:00—2日18:00。
(一)参加录取学校为市四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包括民族高中学校和民办高中学校)。考生及家长可参照网上公布的第一次普通高中统招招生计划和考生网上实时动态排名,填报志愿,并可随时进行志愿修改。
(二)第一次普通高中网上填报志愿期间将按批次、按分数段对考生填报志愿实施分组管理。即按由高到低若干个分数段进行分组,考生根据中考升学成绩确定本人所处分数段;并按照填报志愿各分数段的截止时间,在规定时段内,完成本人高中志愿填报。
(三)已完成登录和志愿填报的考生可以根据本人中考成绩和网上各高中志愿学校动态排名情况,修改所报志愿,但不得删除网报志愿信息。
(四)本次网报志愿与动态录取具体分段安排如下:
时 间 网 报 志 愿 操 作 项 目
7月1日8:00 登录呼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首次志愿填报
7月1日18:00 考生网上志愿填报登录注册操作截止
7月2日12:00 501分以上(含501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2日14:00 451分—50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2日16:00 401分—45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2日18:00 其余考生(即401分以下)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注:请考生务必于7月1日18:00前在网上进行志愿填报登录注册,如考生在7月1日18:00前,未能按时登录网报注册系统、完成首次志愿填报,将视为考生放弃本次网报志愿操作。
(五)第一次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7月3日。
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计划网上填报与实时录取:7月4日8:00——5日18:00。
(一)所有市四区初中学校中享有分招资格的考生及家长可参照网上公布的市区八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对考生所在初中学校的“分招”名额,根据网上实时动态排名及本人实际情况,填报分招志愿,并可随时进行志愿修改,分招最终志愿和实时录取截止时间:7月5日18:00。
(二)“分招”最低录取线为市区统一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已被第一次普通高中网上统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分招”计划网上志愿填报与实时录取。
(四)“分招”网报志愿与动态录取具体分段安排如下:
时 间 网 报 志 愿 操 作 项 目
7月4日8:00 登录呼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 “分招”志愿填报
7月4日18:00 考生“分招”网上志愿填报登录注册操作截止
7月5日12:00 501分以上(含501分)考生结束本次“分招”网报志愿
7月5日14:00 451分—500分考生结束本次“分招”网报志愿
7月5日16:00 401分—450分考生结束本次“分招”网报志愿
7月5日18:00 其余考生(即401分以下)结束本次“分招”网报志愿
注:请考生务必于7月4日18:00前在网上进行志愿填报登录注册,如考生在7月4日18:00前,未能按时登录网报注册系统、完成 “分招”志愿填报,将视为考生放弃本次网报志愿操作。
(五)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分招”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7月6日。
四、第二次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网上志愿填报与实时录取:7月7日8:00——18:00。
参加录取学校:所有在第一次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实时动态录取中未完成本校统招计划的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和经市教育局批准计划的市区普通高中学校。第二次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志愿填报操作程序与第一次统招操作程序相同。
已被第一次普通高中网上统招和“分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次网上志愿填报与实时录取。
第二次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7月8日。
五、市内农村普通高中补录、市区职业高中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7月9日8:00——10日18:00。
市内农村普通高中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可进行单独划线补录,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市区农村地区最低录取控制线。
已参加市区统一中考、未被市区普通高中网上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中考成绩等实际情况,选报市区职业高中;有关录取规则、相关要求将提前在网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