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我校在2015年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主要招收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全过程公开并接受监督,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总计划200名。吉林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5年4月15日—5月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申请。
五、 工作程序
报名截止后,由我校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根据考生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三倍。考生于2015年6月3日后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自行打印考核准考证,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吉林大学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考生无需刻意准备。
考核时间: 2015年6月15日开始,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核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六、入选资格考生及专业确定规则
我校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报名考生进行考核选拔,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及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入选专业。
我校按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分专业公示入选资格考生,无人申报或无服从调剂的专业不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在我校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七、录取原则
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
2、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
八、咨询方式
电话:0431-85168305 传真:0431-85166226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学主页:http://www.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九、监督机制
1、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和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2、学校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吉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示至少一周,以接受社会的监督。
3、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进行审核工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考生的选拔资格。
4、监督、申诉电话:0431-85168740
十、简章解释权
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