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東大學免試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 [2011]18 號)的精神,我校 2015年將根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成績,招收符合條件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一、申請條件
1.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2.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臺灣地區當年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成績達頂標級或前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或大陸台商子弟(女)學校高中畢業生。
二、申請時間
2015年4月15日― 5月10日。
三、申請方式
1.符合申請條件者下載填寫《山東大學2015年臺灣學生免試入學申請表》。
2.郵寄相關申請材料到我校招生辦公室(在申請截止日前寄到)。具體包括:
(1)《山東大學 2015年臺灣學生免試入學申請表》;
(2)《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影本;
(3)往屆高中畢業生攜帶畢業證書影本;應屆高中畢業生攜帶就讀學校開具的應屆畢業生預畢業證明原件,證明上應注明學籍號;
(4)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簡稱“學測”)成績通知單影印本(含報名序號);
(5)中學階段課外活動、社會活動和個人興趣特長,附獲獎證書影印本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注: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須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經查實即予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
3. 申請者可在我校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三個專業作為志願,詳見附件《山東大學2015年對台免試招生本科專業目錄》。
四、招生計劃
2015年我校計劃招收臺灣免試生20名(實際錄取人數視報考生源情況最終確定。)
五、選拔及錄取
學校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和學測成績進行初審,根据初审情况確定參加靣試的名單。
靣試安排:具體时间及面试形式将通過電郵告知初審入圍者,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
5月中旬,學校將根據“學測”成績和靣試情況,擇優錄取。錄取名單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備案。
六、入學及在校管理
被山東大學錄取的港澳臺僑學生須持加蓋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錄取專用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按照規定的時間來校報到,具體事宜見《山東大學2015年新生入學須知》。新生入校後,學生須進行身體複查以及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報名、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港澳臺僑學生在校期間,按照教育部《關於普通高校學生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暫行規定》和《山東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山東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等進行管理,修完規定課程、修滿學分即准予畢業。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授予其學士學位。
七、其他
港澳臺僑學生的收費標準,與山東大學普通本科學生收費標準一致。臺灣學生可申請教育部設立的臺港澳僑學生的專項獎學金以及校內其他獎學金。
聯繫方式:
通訊位址: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山東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 編:250100
電 話:86-531-88364787,88364737
傳 真:86-531-88564787
網 址:http://www.bkzs.sdu.edu.cn
電子信箱:sdbkzs@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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