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今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政策已经敲定。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计划分三类。第一类是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院校承担,招生范围不涉及我省;第二类是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第三类是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
我省2015年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22个享受省财政奖补县(市、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所涉及的14个县(市、区),具体名单为:丰县、睢宁县、徐州市贾汪区、新沂市、邳州市、淮安市淮安区、淮安市淮阴区、涟水县、盱眙县、滨海县、响水县、阜宁县、射阳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县、东海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迁市宿城区、宿迁市宿豫区、泰兴市、泰州市姜堰区、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市海陵区、泰州市高新区、如皋市、海安县、句容市、丹阳市、镇江市丹徒区、镇江市润州区、金坛市、溧阳市、南京市溧水区。我省2015年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22个享受省财政奖补县(市、区),具体名单为:丰县、睢宁县、徐州市贾汪区、新沂市、邳州市、淮安市淮安区、淮安市淮阴区、涟水县、盱眙县、滨海县、响水县、阜宁县、射阳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县、东海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迁市宿城区、宿迁市宿豫区。
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的考核录取管理工作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具体要求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阅院校招生简章。
具体时间安排为: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6月3日前有关高校确定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据悉,2015年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院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72所和其他自主招生高校23所,有愿意报考的考生可登录录取高校查询具体院校招生网站,查询报名要求。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表示,农村学生地方专项计划具体的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等将于近日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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