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秋季入学的初中生开始,高中招生将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共同作为录取的依据。按此推算,2018年将正式实施。
据悉,从2015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普通高中招生将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多元评价、等级录取,把两者共同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根据规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分为考试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成绩采取等级呈现方式,一般分为A、B、C、D、E等若干等级;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要强化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比重,可将素质评价结果和学科考试成绩等值对待。
等值对待如何理解,是不是两者的比重相同呢?不少家长认为,等级评价好懂,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考成绩如何等值不甚清楚。
济南中学西校区教导处副主任赵洪涛认为,等值对待可以理解为将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等级评价与学业水平考试中的等级评价标准一致,也就是说综合素质评价可以作为类似地理、历史等现阶段按照等级评价的课程。简单来说,综合素质评价可以看做一门“课程”。
“按照我们的条件,肯定不符合实际啊?”部分基层学校负责人认为,受各种条件限制,很多学校还不具备施行条件。
对此,教育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暂不具备条件的市,可采取“分数+等级”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语、数、外三科采用分数表达。但各市要制定具体办法,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招生录取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