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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2015中考招生政策出炉

发布时间:2015-03-25 15:07:37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近日,宁波市教育局发布了2015年市直属普通高中保送招生和定向招生政策,特长招生政策以及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加分项目。

和去年相比,今年最大的变化有两个,一是推荐保送招生的学校减少了3所;二是今年参加定向招生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而去年可填报两个。

保送比例稍有调整

减少3所保送推荐的学校

名额变化:

同2014年的政策相比,今年效实中学和宁波中学保送生计划数和去年一样,仍然为招生计划数的45%部分,而宁波二中招生计划数则由去年的30%增加到了今年的40%部分,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去年各招1个班,今年明确的具体人数,为各44人。慈湖中学、四明中学、万里国际学校今年取消了保送生,保送生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前由初中学校推荐、统一测试方式择优录取,保送生只能选报6所学校中的1所学校。

保送推荐范围:

被保送的对象为在中心城区初中就读,具有浙江省户籍(含港澳台籍)的非择校应届毕业生。

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保送推荐招生名额,将由市教育局分配到各区(除去市直属初中分配名额)。各区教育局将不低于85%的名额按比例均等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剩余名额再根据学校统筹分配。另外,对2014学年以来有分快、慢班行为的初中,一经核实,将削减该校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和宁波二中保送推荐名额,被削减的名额区内学校统筹分配。

保送推荐条件:

今年的政策明确规定,保送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及以上,社会政治测试结果P等及以上。

保送生须参加统一测试,实行提前录取,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保送生录取率不低于85%,如某初中没有学生被录取,可在6分范围内择优照顾录取1名学生;宁波三中等其他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规定名额学生。如同分,则按社会政治A等、理综成绩较高的顺序优先录取,已被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中考,学生毕业成绩由初中学校结合学生平时情况综合评定。未被录取的推荐生转入正常中考程序。

学生根据学业考试评估成绩

定向招生填写1个志愿

定向招生计划分为两类。第一类招生计划:效实中学、宁波中学招生计划数的20%部分,宁波二中的25%部分,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的30%部分,实行学业考试后面向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定向录取。慈湖中学招生计划数的15%部分面向江北部分初中学校,实行学业考试后定向招生(先于慈湖中学第二类招生计划录取)。

第二类招生计划:慈湖中学、四明中学各招收60名,华茂外国语学校公办班招收20名,万里国际学校招收40名。名额不分配到初中学校,在填报志愿的学生中择优录取。

定向招生对象:

定向招生对象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1A3P及以上,符合高中段报考条件,在中心城区初中就读报考中心城区高中段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名额分配:

指标分配上,第一类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指标分配到各区教育局(除去市直属初中分配名额)。各区教育局将不低于85%的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剩余名额再根据学校统筹分配。

学生根据学业考试评估成绩,填写1个志愿。

定向招生实行中考后第一批次录取。第一类定向招生计划的学校录取时,根据定向至初中学校的名额,中招办在填报志愿的学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某招生普高定向招生计划数的130%,划定该学校定向招生控制分数线,凡成绩在定向生招生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按各初中分配的名额择优录取。招生学校在录取定向生时,如有剩余名额,则归入该校下阶段招生计划内。若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对某一初中定向录取人数达不到分配至该校人数50%时,可一次性下浮6分,作为该校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第二类招生计划,各学校按填报志愿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特长生比例不超5%

学业成绩不低于30%

获批招特长生的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制定特长生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纳入该校今年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各校招收特长生应立足本地招生,传统特色招生数量一般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

招生对象:特长生应符合宁波市普通高中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3P1A以上,与特长相关的综合素质类等第须为A等。

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即中考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按一定权重合成。其中,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特长生招生考试由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专业素质测试两项组成,考生必须参加这两项测试,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对外公布所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特长相关综合素质类评价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

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统一纳入中招录取。特长生自主填报志愿,在招生计划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录取。当录取中出现同分现象时,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高中段招生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2015年宁波市高中段

学校招生政策加分项目

昨天,宁波市教育局发布了2015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政策,今年中考加分政策同往年一样,仍然分为政策类和竞赛类两大类。

政策类加分分三种:归侨及华侨子女和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凭市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市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6分投档;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给予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加分,仍执行加6分投档优待;革命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加30分投档。

竞赛类加分分信息学和体育艺术两大类别:信息学竞赛加分的对象为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的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其中,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或者参加市教育局与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加6分。

根据规定,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学生名单都要在学校集中公示5天,上报时间截止到5月29日。另外,考生在政策类或竞赛类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每类加分分值按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总分,不累计加分。总加分分值不超过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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