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命题以《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坚持课程改革方向。以生活为基础,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使学生在体现出应有的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同时,注重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的理解,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初步分析问题和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大胆创新,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有利于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考试内容
1、《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国情”和“法律”主题中的部分学习内容。其中,国情约占60%;法律约占20%;
国情部分:
(1)感受身边的变化,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国家、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知道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
(2)知道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及我国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理解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造福于人民的必要性,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3)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理解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增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使命感。
(4)了解我国在科技、教育发展方面的成就,知道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理解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现实意义,感受科技创新、教育创新的必要性,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5)知道我国的人口、资源、环境等状况,了解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的政策,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6)知道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繁荣昌盛要靠各族人民平等互助,团结合作,艰苦创业,共同发展,了解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稳定和民族团结。
(7)了解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知道我国在世界格局中的地位、作用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全球观念,维护世界和平。
(8)知道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体会理想的实现必须经过艰苦奋斗,立志为将来报效祖国奉献社会努力学习。
法律部分:
(1)懂得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2)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3)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自觉抵制“黄、赌、毒”和“法轮功”邪教等不良诱惑。
(4)学习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能够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6)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7)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
(8)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9)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能够自觉地尊重别人的隐私。
(10)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11)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
2、民族政策常识(黄河出版传媒集团 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约占10%;
3、时事(上年度5月至本年度4月),约占10%.
(二)能力考核目标与要求
1、审读材料,明确题意,获取有效信息的能力。
2、调动知识,通过比较辨别、概括归纳、解释说明等方法,分析问题的能力。
3、运用知识,探究问题情境,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4、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准确表达的能力。
三、试卷结构
题型包括选择题、分析题(材料分析、图表分析、数据分析、漫画分析、案例分析等)、应用与探究题。分析题、应用与探究题具有开放性,答案不惟一。分析题主要考查学生初步分析问题和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应用与探究题主要考查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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