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在文化课统考之前进行。填报志愿之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将招生学校的代码、招生计划(包括分配生、统招生)、择校生人数等信息向考生公布,供考生选报志愿时参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匿招生计划等招生信息。
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考生均需在《报名登记表》内“报考志愿”栏目中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输机后,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考生填报或改动志愿。凡志愿有改动、涂抹现象的,一律按无效处理,并由有关责任人负责。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分流的宏观指导,促进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圆满完成,并确保普通高中的生源质量。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报考志愿的技术指导,提醒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正确填报志愿,合理分流,防止学生误报、漏报、错报。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准提前单独招生,不准对初中毕业生进行预选,不准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原则上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单独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若确需招收的,需事先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前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含考生学业考试准考证号、姓名等)务于6月18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以供录取时使用。没有专业测试成绩的,不能录取为特长生。
南阳市一中今年继续面向各县招收新生两个班。各县要认真传达此精神,鼓励和支持考生报考。
经省教育厅批准,南阳市五中今年继续面向全市招收“宏志班”新生50名。各县区、各学校要把这项政策原原本本地向考生宣传,积极鼓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报考,不准以任何借口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宏志班”的具体招生意见按南阳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南阳市五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131号)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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