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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上午,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以白皮书形式向社会公布我省5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审理情况。白皮书显示,在所有未成年人犯罪年龄段中,初中阶段未成年学生犯罪率最高。如何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已迫在眉睫。
性犯罪占有相当比重
经调查,5年间,我省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犯26862人,占同期判处犯罪总数的8.23%。其中,2007年我省未成年人犯为5906人,到2011年下降到3515人。较4年前减少了2391人,降幅达40.48%。
从我省未成年人犯主要涉案罪名上看,居于前列的都是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和寻衅滋事罪。其中,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犯罪的比重始终在5%左右。这些案件,往往被害人也是未成年人,受到的伤害极为严重。如新乡中院审理的李某等5人强奸案,被害人遭受轮奸后悲痛欲绝,一度因丧失生活勇气而服毒自杀。
初中以下学历犯罪居多
经调查,我省未成年人犯中,闲散无业人员和学生占大多数。5年间,共有8249名闲散未成年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受到审判,占未成年人犯总数的30.71%。在校学生的犯罪现象中,5年间共有3403名在校学生因实施犯罪行为受到审判,占未成年人犯总数的12.67%。
调查发现,未成年人犯中,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绝大多数,其次是拥有小学和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员。这部分人过早进入社会后,缺乏谋生技能,在经济窘迫时极易走上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