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起草 整形纳入监管范围_各地中考-查字典中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您现在的位置中考网 > 广东省 > 广州市 > 中考报考 > 各地中考 > 正文

《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起草 整形纳入监管范围

发布时间:2013-03-14 18:06:41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西安重庆成都长沙长春哈尔杭州合肥
苏州太原天津徐州厦门郑州宁波青岛南京兰州昆明济南
深圳沈阳鞍山大连福州佛山贵阳黄石荆州吉林内蒙洛阳
宜昌湘潭襄樊新疆无锡唐山镇江河北南通株洲南宁南昌

21日,广州团市委、市少工委在市第二工人文化宫举办了《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草案)》起草工作新闻发布论坛暨广州未成年人保护网开通仪式。

记者了解到,《规定(草案)》将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基础上拾遗补缺,细化已有条款的操作性,有针对性地解决现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进行多项创新规定。

《规定(草案)》第24条规定:除注册医生因医学上的理由外,禁止任何机构为未成年人进行整形手术,医院、整形机构在为未成年人进行整形手术前,应当告知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手术风险,并征得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第29条规定: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为辖区内每间中小学校配备至少一名驻校社工;第30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受委托照看未成年人者,负有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的义务,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处于下列场所:(一)未妥善安装窗户、阳台防护装置的;(二)存放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三)容易导致未成年人触电、溺水的;(四)其他易造成未成年人严重伤害的。

据悉,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规定(草案)》的修改建议,立法小组于昨日开通了广州未成年人保护网(网址:http://www.gz12355.net/web/),并将《规定(草案)》在该网予以公布,市民可于11月15日前登陆网站反馈意见。

相关推荐:
[中考动态]2013中考全年复习详细规划[家有考生]初三4种不良情绪如何破解
[历年真题]2012全国各地中考真题汇总[满分作文]2012年全国中考满分作文
[初一试题]2012年初一第一次月考试题[初二试题]八年级第一次月考试卷汇总
[课外阅读]世界名著:《傲慢与偏见》[英语美文]泰戈尔著名散文100篇节选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推荐
最新讯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全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