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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宿州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公布

发布时间:2013-03-14 18:05:10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寒假将至,为确保全市中小学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而有意义的寒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教师专业素养进一步提升,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2013年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假期起止时间

寒假从2013年2月4日(腊月二十四)开始,2月24日(正月十五)结束。2月25日(正月十六)新学期正式上课。

幼儿园放假时间由各幼儿园结合本园实际提出具体意见,报当地教育局备案后实行。

二、有关工作

(一)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一是做好本学期各项工作总结。学校要对本学期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要与本学期既定任务的完成情况和下学期的工作安排相结合,在总结中提炼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通过总结深化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做好师生安全和法制教育工作。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3〕2号)有关要求,将安全教育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教育师生不参加邪教、迷信、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二)规范假期办学行为

1、严格控制总量,切实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布置“优化作业内容,改进作业方式,提高作业质量”工作,要将《安徽省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革实施方案》(皖教改〔2012〕1号)落到实处。

2、严禁假期违规补课。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普通高中因下学期高考、中考、学业水平测试安排考场或抽调监考教师影响课时的,要严格按照《关于2012—2013学年度部分中小学调课时间的通知》(教基〔2012〕50号)的要求调整教学时间,严禁假期补课。另外,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

3、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市教育局对于教师在寒期组织、参与有偿家教的举报,经查实的,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是特级教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撤销荣誉称号。

4、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各县区教育局要安排布置各学校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下半年中小学校学生电子学籍数据核查情况的通报》,进一步提高做好学籍管理的责任意识,利用假期时间,进一步完善各类数据信息,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数据质量。

(三)科学安排师生假期生活

1、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组织教职工进行教育法规政策和业务学习,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假期中间和开学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家访工作,对有辍学意向的学生要做好说服动员工作,防止学生辍学。新学期开学前,各校要组织教师集体备课。

2、各学校要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假期文明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上网的教育管理。要通过推荐精品图书、撰写读书报告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假期读书活动,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要本着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引导学生参加公益性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相关要求

各县区教育局要认真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所属中小学寒假工作的管理。要认真治理假期乱补课、乱办班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补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查处和通报违反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并逐步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工作,要专门设立并向社会公布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举报电话,安排人员认真接听、记录并处理,不得敷衍塞责、应付了事。

市教育局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县区和学校的寒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补课、办班等情况将严肃查处。并依据省、市有关文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各县区教育局也要采取督查抽查的方法,杜绝违规补课行为。同时,落实“规范假期办学行为”的情况,将纳入2013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中,作为考核县区2013年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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