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市的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前的工作,保证全市中小学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假期,现将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2013年1月20日至2月20日放寒假,学生和教师在2013年2月20日回校办理注册手续及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21日开学上课;普通高中学校2013年1月27日至2月16日放寒假,学生和教师在 2月17日回校办理注册手续及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18日开学上课。
各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幼儿园参照上述放假时间执行。
二、具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按平安校园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指导学生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假期。
2.要教育师生崇尚科学。加大反邪教的宣传教育力度,让全体师生进一步认识邪教,抵制邪教,拒绝邪教,进一步净化校园和社会环境。
3.要密切联系家长。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开家长会、家校联系卡、家访、校讯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假期的教育和管理。
4.要加强假期安全保卫。各地、各校(园)要强化节日、寒假值班工作,要安排人员值班,并有一位领导在岗带班。学校负责人假期间外出,要按制度报告主管部门,如出境的要按有关程序审批方可出境。
5.要加强信息报送。假期间需24小时开通传真机、由专人按时启动办公平台收发公文,保证公文运转及时、高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不得延误。
6.市直各学校要将假期值班领导和教师名单、手机号码于1月16日前报局办公室。各校的2012—2013年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下学期的工作计划请于2013年2月20日前交局办公室。
联系人:简敏毅,联系电话:3503913,传真:3531417。
江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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