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初中阶段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均须达到优良;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能。
(2)学习成绩优秀: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文理科均衡发展,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经考生所在中学确认推荐的学生,于5月13日9:00至5月15日16:00前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同时请于5月13日9:00至5月15日24:00前登录川沙中学网站(http://www.hschsh.pudong-edu.sh.cn),网上填写《川沙中学2012年推荐生信息登记表》,并下载打印。面试时,将此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一并上交。
(2)选拔办法:
若第一志愿报考川沙中学的人数少于录取计划数,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后,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预录取。同时,按照规定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荐生。若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过录取计划,则组织面试,并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经集体讨论确定预录取名单。推荐生预录取名单确定后,由学校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公示。预录取推荐生参加“2012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若成绩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即于7月11日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3)面试:
①面试时间:5月19日、20日(具体时间以学校网站通知为准)
②面试要求:带好学籍社保卡与学生证,以及文具用品;带好各种区级以上(包括区级)奖励或荣誉证书原件、能反映个性特长的材料、有关专利或研究成果材料等。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初中阶段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均须达到优良;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能。
(2)学习成绩优秀: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文理科均衡发展,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3)个性特长明显:善于质疑,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某方面特长或发展潜质;某学科具有较强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