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取得“推荐生”资格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2.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推荐生于5月13日至15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2)报考我校的推荐生,学校将通知面试。面试时间:5月19日~20日
(3)推荐生在初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高,曾被评为上海市市级或区(县)级优秀少先队长(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员)者,学校予以优先预录取。
(4)推荐生在初中阶段学业情况优秀,个性特长显著,参加市教委批准的学科竞赛获市、区(县)级以上奖项者,学校予以优先预录取。
(5)被我校预录取的推荐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后,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6)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荐生,进入我校理科思维教学实验项目或外语综合能力实验项目。
(7)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外区推荐生,我校可提供住宿条件。
(8)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并经学校审核,学校将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本市及返沪的符合2012年上海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时间安排
5月13日~15日 学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5月17日前 自荐生将本人材料投递至大境中学
5月18日 学校确定并电话通知面试自荐生
5月19日~20日 进行面试
5月26日~29日 通知自荐预录取生签约
(2)自荐生综合素质好、有特长,特别是外语学科以及理科、人文、艺术有特长的学生,我校根据学生和其所在初中学校提供的资料,择优预录取。
(3)自荐生在初中阶段学业优秀、综合素质高,学校在预录取中予以充分的考虑。
(4)自荐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区、校各类外语竞赛荣获等第奖者,学校在预录取中予以充分的考虑。
(5)自荐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委批准的学科竞赛获市、区(县)级以上奖项者,学校在预录取中予以充分的考虑。
(6)自荐生在初中阶段德、智、体发展优良,声乐及其它特长显著者,学校在预录取中予以充分的考虑。
(7)被我校预录取的自荐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后,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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