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记者从珠海市招办了解到,珠海市拟在2012年把指标生名额提高到示范性高中统招计划的70%,即将珠海市一中、珠海市二中、珠海市实验中学、斗门一中等4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不超过70%的名额分到各初中,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为统招线下30分。
为促进初、高中教育的均衡发展,遏制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借读倾向,珠海市稳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从2007年开始逐步将市一中、市二中、市实验中学、斗门一中4所示范性高中的招生指标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级中学,具有珠海户籍和珠海学籍的考生均可报考。明年珠海市4所示范性高中统招计划将有不超过70%的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全市各初中。
据珠海市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是: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示范性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全市报考考生总数)×某所示范性高中统招计划的70%。原则上每所初中学校在每所示范性高中至少分配有一个指标生名额。录取时,根据中考成绩及志愿顺序按指标生名额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指标生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示范性高中公布的统招线下30分以内。各初中学校所分配指标生名额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示范性高中指标生计划无法完成的自动转为该校统招计划进行录取。
“指标生招生政策,其主要目的是:均衡分配名额后,学生只在校内进行排名,可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随着初中学校之间教育质量差距的缩小,可正确引导初中学校生源流向,弱化初中阶段校际之间的应试竞争,促进初高中教育均衡发展;稳步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昨天,珠海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调整是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市有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相关调研工作的结果和近三年珠海市对初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统计分析作出的,目的在于巩固教学成果,继续加强初中阶段的素质教育,稳步提高高中阶段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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