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12中考加分政策出台 军人子女最高可加71分_中考政策-查字典中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您现在的位置中考网 > 河北省 > 中考报考 > 中考政策 > 正文

保定市2012中考加分政策出台 军人子女最高可加71分

发布时间:2013-03-14 17:54:43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日前,保定市2012年中考政策已经出台。今年保定市升学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1日至22日。与往年比,今年对军人子女的加分政策更加细化,力度也更大了。

符合下列条件的军人子女考生,可按规定分别予以照顾: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军人的子女和烈士子女,照顾中考总分的10%,即71分。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照顾中考总分的5%。

3、一般地区部队军人子女照顾5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照顾20分:

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且通过认证的(个人项目:取六名及以上的,前五名享受加分;只取五名及以下的,其最后一名不享受加分。集体项目:取四名及以上的,前三名享受加分;只取三名的,第三名不享受加分);

在初中阶段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并通过验证的;

非军人烈士子女。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推荐
最新讯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全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