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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教育考试院2012年市区中考政策性加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4 17:54:31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安庆教育考试院2012年市区中考政策性加分工作的通知
各报名点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办[2012]20号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

一、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市外侨办证明材料、市台办证明材料或《烈士证》);

二、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市民委证明材料);

三、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省或市级党委组织部门证明、户口簿);

四、侨眷报考高中,其考试总分增加5分投档[皖教办[2012]20号补充通知],(须提交其户口簿和市侨务办公室证明)。

同时符合多项政策性加分或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为切实做好市区中考政策照顾加分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握政策,严格组织对考生加分材料的审核工作。现就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1、凡属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须填写《2012年安庆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表》,同时必须出示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市考试院复核;

2、有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的学校,须填写《2012年安庆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花名册》,并有审核人签名,学校加盖公章,报送市考试院。同时上报电子表格。

3、没有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的学校,实行零报告制度。须填写《2012年安庆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花名册》,并有审核人签名,学校加盖公章,报送市考试院备案。

4、各报名点学校在6月8日前将材料上报市考试院中考(自考)科。

5、审核结果要在毕业生学校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

市考试院联系电话:5514757 李老师

邮箱:609593807@qq.com

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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