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刘希平厅长就指出2012年秋季开学,浙江省90个县(市、区)中已有62个县(市、区)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零择校”,占68.9%,其中杭州、绍兴、衢州3个设区市所属县(市、区)全部实现了“零择校”;20个县(市、区)择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下一步,要对公办中小学择校比例尚未压缩到5%以下的少数地方加大工作指导和督促力度,确保明年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公办中小学择校比例全面控制在5%以下。
昨天刘希平对记者说,5%这个择校率不是凭着权利和钱来定的,主要是考虑到有些学生家庭的实际困难要予以处理,比如说孩子父母在省外或者国外,孩子要到爷爷奶奶辈家里居住;比如说为国家做出了特殊贡献的,也应该有所照顾。刘希平认为,从全局来讲,做一些区别对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前提是,即便是这些特殊的择校生,也要做到公示,并且决不能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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