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出通知,2013年贵阳中考部分考生可获加分照顾。
通知要求,在普高、五年制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中,以下四类考生可得到加分照顾:
1、少数民族、侨眷、台湾籍、烈士子女考生;均按10分给予加分照顾。
2、初中应届考生在初三学年度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定的省级体育竞赛获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前六名的优胜者;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省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定的学科、科技文艺活动竞赛获一等奖或个人前三名的优胜者,均按10分给予加分照顾。
3、初中应届考生在初三学年度受市教育局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批准或认定的体育竞赛获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前六名的优胜者;市教育局批准或认定的全市性学科、科技、文艺活动竞赛获个人一等奖或个人前三名的考生,均按5分给予加分照顾。
4、获市级以上职能部门表彰的助人为乐考生按5分给予加分照顾。
通知规定,加分的考生,每人最多不能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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